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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公开信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8篇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1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你们好!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当前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号角已吹响,但我们身边的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仍触目可及,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交通安全教育警钟仍需长鸣。

  为了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现将关于您及孩子的交通安全要求告知如下:

  一、请各位家长做到——在出行时为孩子做好表率,开车不酒驾、不超速、不违法停车,斑马线礼让行人;骑电动车或自行车接送时,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安装遮阳伞。

  二、请教育孩子做到——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过路口时要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过公路。骑自行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不突然猛拐。在车辆驾驶过程中,不要让孩子将头伸出汽车天窗或玻璃窗外面玩耍,万一碰到紧急情况,可能造成孩子飞出车外的危险。

  三、请配合交警做到——积极参与交警部门或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摒弃不文明的交通陋习,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劝导员。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恭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2

  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市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如果您确有让孩子接受课外培训的需求,务请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请各位家长首先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副本上加盖有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印章)。《办学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内容相符。市区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在20xx年度年检中认定为合格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已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公布,请各位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登录查看。各县(市)依法审批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由县(市)教育局采取适当渠道公布,各位家长可致电咨询。

  ● 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广告

  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原件在简章或广告扉页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各位家长可向其索要查看,并注意查看该机构开设的课程是否与其招生简章发布的内容相符、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 慎重办理入学手续

  培训机构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证件,告知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教师情况、学习时间、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家长应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 合法缴费、合理退费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校应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向退学学生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教财〔20xx〕17号)相关规定予以退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少退或拒绝退费。

  ● 重视安全防护

  选择培训机构时,应当查看其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是否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教学场所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欢迎广大家长对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同时,我们也希望房屋出租单位(人),在向培训机构出租房屋时要查看其证照情况,不向无证机构提供培训场所,共同维护教育培训市场良好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

  家长朋友们,一个欢乐融融的节假日是孩子们殷切的盼望,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您的希望也是教育工作者的心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培训,自觉维护好自身权益,让孩子们真正拥有一个健康、有益、快乐的童年。

  您想了解更多事项,请拨打培训学校审批机关监督电话咨询。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3

  各位家长朋友们:

  青少年学生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他们健康平安的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愿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车辆增长迅速,道路交通矛盾日益加大,交通事故呈现急剧增加的趋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即对中小学生造成了严重伤害,也给部分家庭带来了灾难。

  造成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日益增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不够,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缺乏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关专家指出,有80%的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可以通过预防措施而避免,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迫在眉睫。为预防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健康平安的成长:

  一、注重对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在家庭生活中,要教育子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使孩子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的意识,严格遵守行路、乘车,骑车等交通安全有关规定,注意安全防范,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以身作则,做孩子安全出行的榜样。

  家长朋友要自觉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做到走路、驾车、停车时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乘坐公共车辆不挤不抢,按秩序上下车。通过良好的行为给孩子作出表率,让自己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影响孩子,使孩子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要监督孩子走路、乘车、骑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机动车,外出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车,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不拥挤,文明乘坐;骑自行车时不超速,不占用机动车道,做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学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位家长朋友们,请你们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搞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平安伴随孩子成长。

  祝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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