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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兼职调查报告(2)

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打工问题:

  目前,暑期打工的大学生几乎在一种盲目、无序的状态中寻求着“工作”。学生的期望与社会的需求如何实现对接,看来还只能寄希望于连接这两者的中介机构。据人才交流中心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人才交流中心还没有建立规范的暑期打工专业市场。

  “要建立规范的暑期打工市场很难,首先要考虑将暑期大学生与企业的需要有机衔接起来。而现在,许多用人单位到人才市场招聘时所提出的首要条件就是一要毕业生,二要熟练工。”人才交流中心的梁先生这样说。他认为,人才市场只能引导暑期打工,使大学生打工渠道更通畅,至于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遭遇欺诈和伤害等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除了要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外,学校也应该担负起引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责任。”从事招聘工作的李老师这样说。据了解,各学校每年都要给学生发暑期社会实践表,目的在于让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尽快熟悉社会、融入社会。但事实上,绝大多数学生外出打工都是自主行为,并不通过学校的相关机构。所以学校所能起到的管理协调作用十分有限。

寻找对口的工作很难

  事实上,如今大学生打工的方式已经呈现多样化,除了家教、商场促销等传统型工作外,翻译、撰稿、做网页、写程序都是他们的新选择。但是一些大学生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真正具有含金量的岗位太少。许多同学认为,大一、大二时可以尝试一些“简单劳动”,增加社会经验,大三以后还做就显得有些“不够层次”了。有些高校教师对大学生参加“简单劳动”的打工也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人才,做简单劳动是人才的浪费。

  那么,究竟是大学生要求太高,还是社会对他们没有需求呢?

  从社会需要看,用人单位其实很需要大学生这样“低价高质”的人才,有的企业还把吸引大学生前来实习作为培养和储备人才的一种方式。但考虑到经济效益和招聘时的成本,绝大多数企业需要的是长期固定的员工,那些想根据自己的专业、寻找对口单位做短期工的大学生便很难如愿。

  经调查发现,受用人单位设置门槛及大学生本身劳动能力欠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大学生打暑期工并不十分顺利,还有不少因未签劳动合同还卷入到欠薪纠纷中。

  针对这一现状,部分高校老师和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大学生在获得工作经验和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应注重打工期间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工作性质的合法性。

  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暑期打工不仅可以获得报酬,同时还可实践课堂知识,开拓视野。然而,在学生们打工热潮涌动的背后,却也存在着许多令人不安的因素,很多学生虽想打工但苦于多方求职无门;有的虽然找到打工的机会,但打工时往往和雇用方出现如薪金待遇、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纠纷;还有的同学打工时还算顺利,但所做工作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能力,以致最后连连感叹“专业不对口”。

打工误区:

  大学生不能只囿于校园,必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然而又得提防沾染社会的不良风气,防止走入打工误区,因而,对大学生打工者而言,打工者的三思是必要的,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建议可供参考。

  一、“打工”不能放弃学业。大学生打工者的第一身份是学生,因此我们在处理打工和学习时,应以学习为主,打工为辅。很多同学颠倒了主次,甚至为了打工而完全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学业荒废,知识漏缺,甚至被劝退学,这样的结果就太得不偿失了。

  二、“打工”要为“能”动而不为“利”动。挣钱确实也是打工的一个目的,但这不应该只是唯一目的。对大学生而言,如果能利用打工增加社会能力,这无疑是一笔无形的财富,但“打工”最好能与自己所学专业的有关工作结合,例如一位中文系的师兄,在打工时有意识地去争取到报社杂志社打工实习的机会,毕业后,很轻松地就找到了对口的工作。

  三、“打工”应擦亮你的眼睛,提高自身素质。“打工”其实也具有很大的冒险性,在良莠不齐的社会大染缸里,想如你所愿地打好工并非易事,所以除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来增加就业机会之外,还必须有一双洞察社会的慧眼,在思想上多一道防线,提防一些居心险恶的人。

打工受骗:

  陷阱之一:中介诈骗

  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机构,抓住了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地为大学生们找到合适的工作。等到他们“找到”了,早就开学了,学生也不能去工作了,中介费算是白交。更有甚者竟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交钱后连影子也找不着了。

  长沙某大三学生姜某通过广告找到了一个“助学中心”,要求找一份饮料促销的工作,并交了80元中介费,然而久等之后工作依然没有着落。据她说,当时她被该“助学中心”介绍到五一路一家店面搞食品促销,结果因该店已经招满了人而被拒绝,而且该店明确表示他们没有委托过任何一家职介所招人。姜某为此非常气愤,她要求退钱,对方说只有一个月内没有介绍成功才可以退。姜某愤愤地对记者说:“这分明是一个骗局,一个月谁等得了,假期都结束了,还打什么假期工?”

  陷阱之二:乱收押金

  有些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者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后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这类骗局一般存在于从事文秘、翻译等轻松体面的工作,求职者只需交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马上上班。但往往是学生交钱以后,招聘单位又推托说目前职位暂时已满或者暂时没有工作可做,要学生等消息,接下来便再也没有消息了。

  一位同学说:面试我的人对我说:“可以录用了,但要交押金,交押金的目的只是为了进入本单位的人才库。”那时我还庆幸自己已经被录用,可等我两天后兴致勃勃地到单位报到时,却发现该单位已被封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家非法的中介机构。

  一位同学说,去年暑假,他看到市中心某职介所的招聘广告后前去应聘,对方在问了他一些情况后,又搅动三寸不烂之舌,让他先后交了30元报名费、10元的资料费,以及300元的货物押金。原以为“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一狠心交了这一系列费用,领了一批货,结果是这些东西根本就卖不出去。因为它们虽然包装精美,但却是些次品,根本就不能用。当他提着货回职介所要讨个公道时,工作人员却矢口否认此事。

  陷阱之三:直销、传销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不少同学在高回扣的诱惑之下,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老师和朋友。上当之后往往是骑虎难下,最终只得白搭上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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