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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2)

公开信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二)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上海市政府开展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期望迅速扭转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现状,努力实现“四个显著”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超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构建和谐城市。作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我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春光正盛,生命勃发之际,我校向全体同学和家长发出倡议:希望做到以下几点,展市八智诚学子风采,显上海市民文明素养。

  1、从我做起,不闯红灯。

  2、不跨越道路隔离栏,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

  3、家长接送孩子绿色出行,乘用机动车要求即停即走,改变接送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

  4、家长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请家长和同学互相督促,遵纪守法,为上海交通的顺畅有序承担自己的公民责任。

  谢谢!

  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三)

  亲爱的家长、小朋友们:

  您们好!

  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幼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已着手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为更好的预防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抓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校门口汽车随意调头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引发交通事故。用汽车接送的家长注意尽量减少车子停靠时间,车子停靠尽可能远离学校大门;请不要在校门前随意调头。

  2、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3、骑电动车接送幼儿的家长需走非机动车道,没有机动车道的要靠马路右侧顺行。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幼儿,必须带好安全帽。

  4、幼儿上下学要有家长接送并坚持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6、家长要在幼儿面前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载人等。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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