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绿化工程预付款问题。
绿化升级是xxxx年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绿化方案,业委会通过多次会议讨论,在否决有关绿化公司的“高价”方案后,经业委会成员一致同意,在简单、省钱、有效且不破坏原有绿化结构的前提下,抓紧时间由物管负责进行“复绿”和“改造”,在业委会没有提供任何预付款的前提下,由物管找来民工,垫付苗木款后开始施工。临近春节前,物管提出要给参加施工的民工发放工资的要求。业委会考虑到每到过年,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是政府部门非常重视且社会非常敏感的问题,基于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的精神和人性化管理的观念,支付了8万元的民工工资,其他费用待绿化全部完工后再全部结算(其中包括自来水公司支付的4万元也将在一起结算),业委会认为在临近年关时先支付民工工资的做法并无不妥,并也完全符合当前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中第一要义以人为本的要求。
四、关于单独成立东区业委会的要求。
业委会认为该意见不符合物管条例第9条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7条的规定,而且业委会也无权对此问题做出决定。
最后,业委会再次对热心、关心业委会工作,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的业主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更多地给予批评指导。
本公开信将在网上、公示栏内进行公布,并上报社区、街道,同时送达在传单上署名的各位业主。
XX市XX公寓业主委员会
xxxx年6月12日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gongwen/gongkaixin/393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