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号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技术等级: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签章) 劳动 者: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二、工作内容
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安排的 工作(岗位),工作质量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为 元。工资结算期限为 (小时、日、周、月)。
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等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2、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其他事项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废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九、特别约定
1、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5、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6、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十、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xxxxxxxx学院
乙方:
一、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课程任课教师。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2.甲方按每标准课时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讲课酬金。甲方为进行教学质量监督,暂扣乙方5元每标准课时的课时费,在确定无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后,于第二个学期的第一次课时酬金表中计发。
3.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命题、批改作业、评卷报酬,酬金发放时间与甲方正式员工发放时间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课,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赶来上课,甲方按两节课课酬标准的50%付给乙方工资。
三、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乙方若不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在受聘前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试讲。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3.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各主管系负责人联系一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当月课时酬金中扣除20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一天告知相关系部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课时。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3.教学过程中谈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甲方教务处(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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