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四川省工商局网监处负责同志介绍了常见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包括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构交易;擅自泄露、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利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网络传销;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六类违法行为。同时,通报了成都市某人民医院虚假宣传、某商贸有限公司刷单虚构交易或好评、德阳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擅自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聊聊”网络电话传销案等典型案例。省工商局广告处负责同志讲解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介绍了互联网广告领域的典型违法行为。 简报三:
“双十一”临近,四川省工商局和四川省网商协会11月4日召开四川省 “双十一”网商座谈会,并发布了1至9月收到的网络消费投诉情况。
据发布的数据,1至9月四川全省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925件,重要集中在成都市,质量、合同、广告问题是网购投诉的三大重点,分别有1325件、326件、114件,占投诉总量的68.8%、18.5%和5.9%。
会上,四川省工商局还通报了今年工商机关查处的6起网络违法典型案例,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网上违法抽奖式有奖销售,有某医院网上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有未在网站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案。
四川省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为参会网商解读了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工商总局第77号令《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对一些网络促销活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
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7日无理由退货、知情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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