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二: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11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范文三: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XX年04月01日至2011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gongwen/lizhizhengming/3224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