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当事人:xx省职业经理人协会
地址:xx市裕华西路9号11楼1102房间
法定代表人:赵xx
你单位20xx、20xx续两年度未按照规定接受省属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会要求听证,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xx市xx路69号 邮政编码:xx0070
联系人:陈娟 电话:886xx519
xx省民政厅
20xx年1月23日
(本告知书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达业务主管单位,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存档。)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gongwen/shuxin/4657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