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甲方同意乙方退租或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该车位所有租赁手续及证件交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是本项目的业主或合法使用人,如发现乙方身份不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本协议所述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
3、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返还。
4、在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间,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车位设备和其他车辆的损坏,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事宜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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