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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远离恶习(2)

随笔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啤酒究竟是水多甲醇少的玩意,随着身体对甲醇抵抗能力的日益提高和神经系统对酒精敏感度的逐渐降低,啤酒已经显而易见不足以激发大脑亢奋组织所需要的动力。于是,大哥义无反顾抛弃兴奋效果欠佳的啤酒,满怀激情的喜欢上香醇浓烈、劲道刚猛的高度白酒,并且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甭看大哥长的像一介文弱书生,性格腼腆,而且身材单薄清瘦似乎无缚鸡之力。可一旦看到“酒”在面前便会两眼放光神采飞扬,真正是不喝酒如病猫、瘟鸡蔫头耷拉,一喝酒似猛虎掠食、蛟龙腾空精神焕发,显得英姿飒爽,很有一副大气磅礴的势头。也许正是这种身体无意识的病态条件反射,才导致了临床病理的真实发作,所以,到三四十岁的时候大哥几乎已是嗜酒如命的程度。

  其实,一个整日里沉醉于酒水的普通小人物,在他身上即没有发生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壮举,也没有酝酿过什么曲折离奇的故事,他的一生可以说平平淡淡走过,浑浑噩噩的结束。

  然而,再平淡无奇的人物究其一生也不可能没有若干次稍微出彩的故事。不过,发生在大哥身上比较有趣的事情、甚至说最“风光”、最“露脸”两次新闻热点,还是在喝酒上,“酒”毕竟占据了他人生的绝对比重,“酒”毁了他的一生,也勉强成就了这两次不算传奇的传奇。

  第一次:本家的侄子新婚大喜,当地习俗,女方家大多要选派三四个直系亲属陪同新娘子过来,这几个亲属理所当然被作为最尊贵的客人进行招待。不光要把他们恭请到贵宾室去用餐,而且还有专门指定的人员作陪酒,所谓“陪酒”就是千方百计让客人酒足饭饱。主家一般会找几个本族中能说会道而且酒量不错的人陪女方的亲属,目的非常明确,饭是其次,主要就是让他们喝足酒,似乎不喝足酒,便显得对待客人不够热情,没尽到礼数一般——这便是当地最著名、最流行的婚礼陋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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