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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书(2)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采购协议书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过招投标确定乙方为服务定点采购中选(标)单位,现双方就服务事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框架协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每个标包应在协议有效期中使用(指合同签订日期在协议有效期内)。

  四、项目价款

  1.待项目正式实施时,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合同价款=批准概算×(中标折扣比例),价款的确定与支付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时,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

  2.乙方责任与义务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乙方违约:

  (1)由于乙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该协议;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对乙方违约的处理:乙方发生以上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可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有关法律途径要求乙方赔偿解除协议导致的甲方的损失。

  2.甲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的;

  (2)甲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其他义务的。

  对甲方违约的处理:甲方发生以上约定的违约情况时,乙方可通知甲方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有关法律途径要求甲方赔偿解除协议导致的承包人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有效;

  九、协议终止

  1.有效期满,协议释放仍未达到约定比例,该协议自动终止。 2.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服从甲方项目实施的安排,拒绝参与甲方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不能达到甲方技术、安全、质量要求。

  十、协议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签订服务合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条款执行正式签订的服务合同。

  签 署 页

  发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联行号: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联行号:

采购协议书 篇4

  甲 方(需方): 地 址:电 话:传 真:

  乙 方(供方): 地 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 货物交付

  1、 供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 供货地点: 项目工地,即: (工程地址)。

  3、 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 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

  由乙方承担。

  5、 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1) 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 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 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6、 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 安装

  1、 货物如需安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在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

  2、 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 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1、 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为: 。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 货款支付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 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 按供货量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 其他方式: 。 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发票,发票抬头为: ,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乙方不得出具或用其他公司发票加盖乙方公章顶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货物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 合同解除和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 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 如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之间的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并给予配合。如甲方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且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4、 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八、 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 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补充条款:(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

  1、货物应为全新、未使用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现行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如以上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以货物是否通过验收为标准。

  2、合同单价包含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不随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

  3、上表货物数量为计划用量,最终结算量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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