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改善殡葬服务,树立殡葬服务行业亲民、、惠民、利民的良好形象,提高殡葬服务综合能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殡葬。按照省、市纠风办和市民政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为了在我市殡葬行业深入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活动,XX市殡仪馆、XX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向社会承诺:
一、深入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以“党心暖、满意在民政”为主题,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评议工作。
二、殡葬服务内容严格做到“六公开”——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监督。
三、殡葬服务过程严格做到“五规范”——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操作程序、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规范服务礼仪。
四、殡葬服务严格做到“四到位”——为民服务宣传到位、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便民措施提供到位、利民行动执行到位。
五、殡葬职业做到“三”——不收红包馈赠、服务态度不生硬、不强买强卖和吃拿卡要。
六、殡葬投诉渠道做到“二畅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信息渠道畅通。群众投诉一经查实,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给群众。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单位:
责任人:
日期:
单位承诺书 篇8
按照《中华人民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切实保证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
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 员证书后上岗。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八、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九、特种设备的安全、搬迁和检修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搬迁或检修。
十、特种设备停用一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报停,重新启用,必须向监察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内容已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改正。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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