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要有预算。如决算额超过预算百分之十,秘书长要向常务会长办公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3、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年度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经常务会长办公会批准后,要将其列为专项资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以保证商会正常运转。
七、财务工作程序
1、 财务工作报告程序
财务工作报告(草案)有秘书处财务部撰写,在征求监事会同意后,交秘书长、会长审阅,由秘书长提交常务会长办公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提交理事会审议。
2、财务工作检查程序
监事会定期对商会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在监事会检查前,财务部要提前做好应检的准备工作。
对监事会所提问题的处理程序:如属于财务人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由财务部指导纠正;如属于财务人员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 ,由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交秘书长请示会长处理;如属于秘书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会通报会长处理;如属于会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会和会长沟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监事长可在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上提出动议,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3、商会经费使用程序
(1)商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通用三原则:会长最后签字;手续齐全;白条子原则上不入账(在下列情况下白条子可入账,在每笔金额在100元以下,销售方不能提供发票,事先经秘书长同意,事后有2人以上签字,且每月不超过两笔)。
(2) 商会活动经费的使用程序:先由秘书长或活动筹备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的决议精神,制定预算,交财务部审核,经秘书长请示会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商会活动经费的报销程序:出纳员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并要求经办人(2人以上)签字后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再由秘书长签字,最后经会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4)招待费、捐资费和礼品费使用程序:在会长权限额度内支出,由会长签字即可领取和报销;在商会活动经费中支出,按商会活动经费使用程序办理。
(5)差旅费使用程序:在经办人、财务部长、秘书长签字后由会长签字方可领取和报销。
(6)工作餐经费使用程序:在发票上注明原因和就餐人数,经办人(2人以上)签字后,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
(7)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使用程序:办公室房租费、物业费,专职人员工资、节日补贴费、市内办公交通费,日常办公消耗品费及办公室设备维修费等在经办人签字后,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办公设备购置费、专职工作人员奖金费,在经办人签字后,必须由秘书长和会长共同签字方可报销(凡购买物品需2人以上
签字)。
八、财务人员工作制度
1、财务基本制度
(1)严格遵守财政制度和财经制度;
(2)认真执行严守商会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财务情况;
(3)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维护商会信誉,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商会工作顺利开展;
(5)保管好财务方面的一切有关档案资料;
(6)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7)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
2、收款业务制度
(1)审查支票、现金有无疑问,开户名称、日期、单位名称及印鉴是否清楚,大小金额是否相符,字迹是否清楚有无涂改;
(2)所收账款金额应与开具收据相符,并按顺序填写凭证、编号、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
(3)收到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半途用于购物支出或调换掺混;
(4)收到款项清点审核无误,应当及时开具收款收据。
3、付款业务制度
(1)付款前首先复核原始凭证;
①是否有正规发票
②票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清楚
③有无领导人及经办人签字
(2)付款报销后,经办人需在凭证上签字;
(3)收入款项不存入银行,不得对外支出;支付时,需要到银行取款再行支付;
(4)对外开具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5)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
4、复核对账制度
(1)核对账款,只准钱碰帐,不准帐碰钱;
(2)加强与银行核对业务,发生未达账项应立即与银行调账,保证银行与商会往来账款相符;
(3)银行对账单要加盖银行公章;
(4)会计、出纳经常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商会主管领导汇报。
5、库存管理制度
(1)出纳现金库是保管现金的专用金库,必须严格管理;
(2)出纳现金必须做到账款、账实、账账相符。
6、财务公开制度
(1)定期向商会领导报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2)如实向商会及理事提供财务有关收、支情况;定期接受商会主管领导及理财组的监督检查。云南省东北商会会议制度
为加强本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制度
会议分为: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员大会、和学习交流会。
(一)常务会长办公会
常务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组成,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其职权:
1、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理事会的决议精神,结合商会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 工作标准,限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
2、审议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工作计划以及重要商会活动规划方案;
3、定期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4、决定召开会长办公会、理事会,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5、根据秘书处提出的建议,决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聘用、解聘;
6、增补理事;
7、决定预算外开支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各种商会活动;
8、其它需要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二)会长办公会
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其职权:
1、审议通过准备提交理事会的会议文件草案和准备提交届中会员大会审议的会议文件草案;
2、审议通过准备提交理事会的商会年度经费开支和重大活动经费开支预算和决算报告;
3、讨论决定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
4、提出增补副会长的人选名单,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5、讨论决定预算外开支费用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各种商会活动;
6、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
7、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8、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宜。
(三)理事会
由全体理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2、选举或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3、审议通过商会年度经费开支和重大活动经费开支预算和决算报告;
4、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四)会员大会职权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其职权:
1、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报告;
2、选举产生理事会;
3、会员大会召开时间由理事会根据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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