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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培训策划书设计(3)

策划书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五、学习内容:

  每周一次的公开课以讲为主,讲练结合,辅以必要点评;辅导课是在教师指导下做一对一相关内容辅导,使每一位学员有所收获。封闭课以自己练习为主。

  第一周:引导学员了解普通话培训自主学习计划书的内容和使用方法,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读字、词和朗读一篇作品以及说一分钟话,全面发现自身存在的语音问题,制定普通话语音学习目标,并将其发布在论坛指定的空间,以便交流和自我监督;()

  第二周:声、韵、调语音理论讲座,读单音节字词训练;

  第三周:音变指导,读多音节词语训练;

  第四周:普通话水平模拟测试(一级乙等达标测试);

  第五周:推普政策及普通话水平测试介绍;

  第六周:字、词听力训练(利用基础班或提高班学员所读字词,现场点评);

  第七周:朗读听力训练;

  第八周:命题说话听力训练;

  第九周:普通话水平测试听力综合训练;

  第十周:普通话水平测试听力综合测试;

  第十一周:教学实习;

  第十二周:教学实习;

六、学习建议:

  1、准备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一本语音理论书籍,如,《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商务印书馆)等;

  2、做笔记,针对自身需要改善的语音问题自我设计训练内容;

  3、网上搜集资料,相互交流,建立普通话学习素材库;

  4、在论坛建立专门空间,发表自主学习计划以及结业论文,交流学习感想和体会;

普通话培训策划书(三)

  一、活动名称: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

  二、主办单位: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各地承办机构。

  四、承办单位:

  五、大赛组委会成员:

  主 任:杨 光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张世平 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姚喜双 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主任

  韩其洲 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副主任

  委 员:袁钟瑞 教育部语用司普通话推广处处长

  郝阿庆 教育部语用司普通话推广处调研员

  秘书长:袁钟瑞(兼);常务副秘书长:张育民(兼)副秘书长:郝阿庆(兼)、组委会设组织联络组、宣传报道组、普通话指导组、艺术指导组。

  六、大赛时间安排:**年9月上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大赛正式启动,大赛网络系统同时启动;**年9月起,各地分赛区进行报名、初赛、选拔赛,并组成参加复赛的代表队;**年第一季度举行决赛阶段的复赛、半决赛、决赛和颁奖大会。分赛区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参加复赛选手名单的最后期限为**年1月20日。

  七、参赛方式:各分赛区接受以行业系统为单位的集体报名,也接受个人报名;分赛区进行初赛、选拔赛后组队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复赛。

  八、参赛选手资格和报名:年满18周岁,具有中等或中等以上文化程度和一级普通话水平,遵纪守法,了解并热心推广普通话公益事业,不限性别、民族、职业。欢迎高校、部队、行业系统集体报名。

  参赛选手通过大赛网络系统报名(不收报名费、参赛费),并提供真实详尽的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以成本价提供推广普通话宣传辅导资料,选手自愿选购。

  九、比赛程序:

  大赛分分赛区阶段和总决赛阶段进行。

  1、分赛区阶段:

  (1)初赛:以指定篇目朗读、普通话知识问答方式,考查选手普通话水平和普通话基础知识。进入分赛区选拔赛的选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公室授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普通话志愿者证书。

  (2)选拔赛:以自备朗诵、形象展示、绕口令、才艺展示、综合知识问答方式,考查选手综合素质。选拔赛选拔12名男女选手参加总决赛阶段的复赛(由省级语委办公室或承办单位领导担任领队)。复赛选手由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大赛组委会授予全国推广普通话志愿者证书。其中最佳选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公室授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称号。

  2、总决赛阶段:

  (1)复赛:以自备朗诵、才艺展示、语言文字知识问答方式,考查选手综合素质。复赛按八分之一的比例选拔进入半决赛的选手。

  (2)半决赛:以自备演讲、指定朗读、才艺展示、综合知识问答方式,考查选手综合素质。半决赛按二分之一的比例选拔进入决赛的选手。

  (3)决赛:以抽题演讲、讲故事、形象展示、才艺展示、语言文字知识和综合知识问答形式,考查选手综合素质。

  3、最后奖项设置:大赛最后名次设钻石奖1名,红宝石奖2名,水晶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并另设最佳单项奖若干名。其中钻石奖、红宝石奖、水晶奖获得者由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2006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称号。

  十、评委会:

  1、总决赛阶段聘请语言学家、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播音员、影视话剧表演艺术家担任评委。复赛每场评委7名,半决赛、决赛每场评委9名。

  2、分赛区阶段聘请语言学家、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播音员、影视话剧表演艺术家担任评委。初赛每场评委不少于5名,选拔赛每场评委不少于7名。

  十一、决赛后颁奖大会录像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十二、大赛所有比赛程序均聘请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十三、大赛组委会为每名复赛选手交纳安全保险金。

  十四、参加总决赛阶段的人员往返旅费和复赛选手的食宿费自理,半决赛、决赛选手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五、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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