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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3)

合同范本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

  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

  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5、承包方式:

  6、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总工期限:_______ 天

  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

  第二条管理人员的.职责

  若本工程甲方自行派遣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协调、主材确认、工程验收,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派遣设计师及项目经理负责工地。 设计师:在开工前代表公司,负责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陪客户选购主材。 项目经理:在开工后代表公司,负责材料、施工、调配人员以及解决工期中出现的所有施工问题。 以上人员的职责仅限于本条列明的职责,甲方应该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以便在履行合同中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解决。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二、、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工作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二、为施工期间提供水源、电源。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场前甲方应自行到物业缴纳装修押

  金;如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扣罚装修押金的,乙方承担扣罚责任,最终在工程决算时在甲方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七、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有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十、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 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应由乙方交纳的出入证工本费。

  六、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一、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四)

  二、合同签订后,若甲方需要删减项目,或变更项目造成工程造价变低的,甲方应承担删减工程造价的20%的减项费用,同时相应报价的管理费不予减少。

  三、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设计师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单设计师出图后方可进行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私下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和任何人与甲方私下交易。

  四、根据国家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移位、拆除配电箱等项目。请甲方与相关部门及其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解决。

  第七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程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质量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B_标准。(A、《陕西省建筑装饰施工标准》(试行)规定B、《延安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质量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西安市装饰装修协会。

  四、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各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对隐蔽部分作业面积双方签字的确认),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中填写工程验收单。

  (2)竣工验收。乙方应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该自接收到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

  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水、电、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七),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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