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体现开放性、民-主性和参与性,着重围绕“素养提升”和“技能增强”和“课程实施能力”,充分调动参训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考核办法
培训学员修完规定学习内容,经综合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1、综合考核等第按出勤、表现和撰写小结累计,成绩80′以上者为“b”(合格),90′以上者可评为“a”(优秀)。共2页,当前第1页12教师外出培训鉴定表
2、“a”(优秀)的百分比为学员总数的3-5%,“c”(不合格)为总数的1~3%(也可不设此档)。
学员“表现等第”评价标准
项 目说 明备 注
出勤40′态度认真,学习努力,全勤40′;缺课一节扣4′,迟到、早退一次扣2′班主任考核,缺课累计4节,不得结业
表现40′优40′合格32′-39′班主任与班委会共同考核,表现突出者,可得“优”
小结20′优20′合格16′-19′班委会与班主任共同考核,缺《考核鉴定表》不得结业
八.管理要求
根据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印发的《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工作规程》(苏师培[XX]10号)做好培训管理工作。
1、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并于培训开班前20天,按培训学员名册发放培训通知,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参训学员;
2、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开好项目培训协调会,就教学、管理、生活、后勤安全保障等事项,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3、加强过程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对学员严格考勤,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核,认真填写《培训鉴定表》,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做好项目培训总结工作。
4、收集整理培训档案,按规定及时将培训总结和学员参训考核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稿形式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及相关教育局和培训指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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