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不断完善招投标运作体系
(一)坚持一个头管理,狠抓项目进场。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工作思路,凡是符合统一进场的项目,必须无条件的进场招标,接受监管,与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故意规避进场招标、采购、产权交易的行为,促使必须进场项目全部进场,进场招标率明显提高。
(二)坚持从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一是超前做好招标准备。招标项目的现场踏勘、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计算、招标文件的编制等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影响到招标质量。为此,我们要求各招标单位高度重视招标准备工作,超前做好项目论证审批,尽早开展招标准备,为招标活动留下必要时间。二是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各种评标办法都各有利弊,我们要求各招标单位综合考虑项目规模、行业特点和付款方式等多种因素,科学灵活选择评标办法。三是合理设定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既要防止不具备投标条件的低资质投标人承揽工程,又要防止招标人过分抬高资质等级要求,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降低项目的竞争性。如有变化经变更后重新发布公告。四是严肃评标定标纪律。坚持“规则主导”,凡事进入招标程序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定标,不得带有任何的主观随意性,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串标、围标、资质挂靠和提供虚假资料上,为此,招投标监管部门与招标人坚持惩防并举,努力规范投标行为。一是适当增加投标保证金数额并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同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等,增加借用多个资质围标和挂靠投标者的难度。二是积极推行资格后审,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避免投标人相互接触。三是积极推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彻底根除投标人相互串通的可能性。四是在评标时,注重对各投标文件相互比对,发现雷同,一律予以否决。五是拓宽投诉渠道,严查弄虚作假、串标围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惩一儆百,从而有效地减少和杜绝违法违规招投标现象的发生。(四)坚持充分竞争,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打破地域限制,鼓励招标人竞争择优选择代理单位。对本地的代理机构,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培训教育,促其不断提高代理水平。对外地代理机构,鼓励其在xx设立分支(或办事)机构,以方便招标人咨询和监督。目前,通过竞争选择外地代理机构的项目逐步增多。
(五)坚持质量并重,进一步加强评委库建设。在原有的评委中,根据评委学识水平和平时表现,择优选出15名资深专家评委,政府重点工程和网上远程评标项目,优先抽取资深评委评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评委资格,进一步扩大评委数量,2017年又有7名同志被省厅审定为专家评委。同时严格评委准入资格,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的在组建评标委员会之前必须向招标办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全部从省级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一般项目组成人员为5人单数,特殊或较大项目为7人以上单数且全部由专家评委组成。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一是强化过程监管。2017年来,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管,对招投标监管过程进行了细化,将整个监管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标后监管阶段;又特别将实施阶段划分为招标方案报批环节、招标公告发布环节、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环节、资格预审环节、评标定标环节、合同备案审查等六个具体监管环节。通过对整个监管程序的合理细化,使对所有进场项目的监管做到重点突出、有条不紊。
二是推行社会监督。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违规下岗、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服务”等十项服务承诺,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公布于众,通过社会监督促进监管工作人员积极主动规范地做好服务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的不同行业、社会不同阶层选聘行风监督员,请他们检查监督招投标工作,为规范招投标工作献计献策。
三是加强标后监管。加强与建设、监察等监管部门的联络,将监管的侧重点由场内向场外延伸,做到场内场外并重,切实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将项目及技术负责人在岗情况、机械设备的投入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作为标后监管督查的重点,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严打违规行为。在监管工作中,做到不论是对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坚持以法律为第一准则,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不询私情、严格处罚,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2017年,先后对xx公司、xx公司提供虚假业绩等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升招投标服务水平
(一)出台配套文件。通过调查研究,形成了《xx暂行办法》、《xx通知》等相关地方配套文件。进一步增强了我县依法招投标工作的可操作性,有力促进了我县招投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层层落实责任。将招投标过程的各个阶段和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后道审查并否决前道,确保每个环节不出差错。同时要求监管单位既要依法严格监管,确保每项招投标活动都能规范有序进行,又要转变观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招标人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的管理,落实具体的负责人员,做到每一个招投标项目结束后都有据可查。
(三)加强协调配合。招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平时我办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建设、交通、水务、物价、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主动地向他们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约请他们一起探讨综合整治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和顽症。相互协调,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提升中心服务功能,实行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不断提高服务工作效率。2017年,招投标服务中心先后新置了触摸屏等信息查询设备,高标准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评标区门禁系统、屏蔽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建了远程评标室,硬件设施达到了省一类交易中心配置要求;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业务技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建立了一支依法行政、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为招标、投标等招投标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三是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努力提高评标质量。
【招标公司年终总结】相关文章:
3.招标工作年终总结
4.商业公司招标合同
6.公司年终总结
7.公司年终总结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zongjie/29011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