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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后感(3)

边城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边城读后感8

  翠翠的祖父一辈子辛辛苦苦摆渡,从二十岁摆到七十岁,渡了若干人然而唯一的女儿因和一位军人相爱,经一番考虑,若逃走,一个违背了军人的责任,一个却要离开孤独的父亲,一同去生既无法聚首,一同去死当无人阻拦。结果军人服毒自杀,而祖父的女儿也就是翠翠的母亲因牵挂腹中的一块肉,忍守在父亲身边,当孩子出生时便自尽,留下孤独的父亲和可怜的翠翠。

  为了住处两山多篁竹翠色*人而来,老船夫便给这孤雏取名叫翠翠。在风和日丽里养着的翠翠,皮肤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那单纯无邪十分招人喜爱,这也便有了后来船总的两个儿子,大儿子天宝,二儿子傩送同时喜欢上了她,都愿得到渡船而不愿要碾坊。宁愿在碧溪岨唱三年六个月的歌,赢得翠翠的一片芳心。

  只可惜的是天宝为成全弟弟外出闯滩,结果溺水而死,这正迎合了沈从文的一生让人,正如其妻妹为他所提的挽联“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一慈一让,赤子其人”,傩送满心愧疚,而离家远走留下翠翠一个人,随着祖父的死去,可怜的翠翠更加可怜,只有祖父留下的黄狗陪伴她,一场大雨似乎来的很突然,冲刷了过往,冲走了渡船,冲走了白塔,同时也意味着冲走了祖父的生命。雨停了,祖父也死了,船没了,只剩下翠翠和黄狗,老马兵陪着翠翠料理祖父的后事。天真的翠翠甚至不相信祖父死了,还傻傻的想:这是真事吗?爷爷真的死了?

  当然边城的结尾实在可悲,天宝死了,傩送走了,只剩翠翠一个人孤独的等待:天保佑你,死了的人到西方去活着的人用保平安。故事到了这里也算有了个结局,但就我个人而言,天宝不应该死,这样傩送就不会远走,他们之间就有人和翠翠结婚。老船夫看到唯一的孙女想好了个好人家,留着幸福的泪而去,试想突然而去的老船夫走得太匆忙,放不下孤独落寞、无依无靠的孙女,放不下那陪伴自己那大半辈子的白塔和渡船,当然还有那船总顺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明明有着美好的前途,却同时爱上了一个渡船人的孙女,结果呢?一个死亡,一个远走。我想这样的结局恐怕太可悲,让人不由生出怜悯之心。

  边城中的感情似乎来得有点突然,几年前的水中偶遇摩擦出翠翠与傩送的感情,后来又牵扯出天宝。其实这也印证了一句话:火是各处可烧的,水是各处可流的,日月是各处可照的,而爱情是各处可得到的。

边城读后感9

  善,并不一定能够抵达喜,也可能是悲。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两座重要的“城”——一座是钱钟书的《围城》,另一座是沈从文的《边城》,它们都对后世文学产生了非常巨大的影响。《围城》写的是现实,而《边城》写的是梦幻般的现实。

  《边城》是湘西如诗如画的风土人情的白描,也是对苗族朴实善良的年轻男女爱情的记述。整个故事也很简单,用现代的语境翻译过来的话,是一个富二代,不,是一家两个富二代同时爱上出身不好的姑娘。

  我惊叹故事里对“自由恋爱”高度的认同,很美好、很超越、很现代、很浪漫。但《边城》是浪漫的悲剧,里面找不出谁是坏人,也没有突发事件,就事论事,谁都是对的。可是看到最后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有一种悲情涌上心头,特别是明天头上的那个双引号,太凄美。

  《边城》写于19世纪30年代,与同时代的文学作品相比较,对跨“阶级”恋爱的故事的描述不一样,主流价值观体系下,故事的讲述方式是这样的,要么是富二代玩玩女性就抛弃了,要么就是男方顶不住父母压力撤了,要么女方父母也强烈反对,女方最后都“死”得很惨,想都不用想,没有别的结局。不过,《边城》不是这样的,爷爷支持翠翠自由恋爱,船总顺顺也没有干涉儿子们,按说已经很另类了,很可贵了。

  这就是沈从文作品独特的地方,他没有按主流方式反映阶级之间的“斗争”。他就是描写人与人矛盾冲突,象征意义不是反映当时的主流,他更文学,更文艺,沈从文在《边城》里表达了人性的复杂,善,并不一定能够抵达喜,也可能是悲。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汉学家马悦然曾经透露,沈从文原本应该是1988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只可惜他在颁奖之前去世了。因为按照传统惯例,诺贝尔奖只能颁发给在世的人,所以沈从文错过了。马悦然的做法其实严重违背了诺贝尔奖的保密原则,但是他说自己愿意为了沈从文而打破这个规则。

边城读后感10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

  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一样,清清的,甜甜的,没有华丽的辞藻,自然流淌,却沁人心脾。就像他的《边城》,让人沉浸在那悠长悠长的宁静中,尽情的去领略和感受那里的景色和人情。

  沈先生的孩童时代和一般顽劣孩子一样,贪玩,逃学,好斗,说谎全占了。他的父母给他换到远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走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

  嘿嘿,这样使我们想到我们自己的童年。我们一群小孩上学也是路上磨磨蹭蹭的,钻下这里,看下这里,对什么事情都觉得很好奇,很好玩,所以每次都会迟到,被老师罚站。

  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她们在路上摘人家果树上的果实,挖黄泥地里的红萝卜。他们觉得这是在帮果树减轻负担,是为萝卜们不再受委屈被埋在深土里。

  “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

  我小时候也很爱吵闹,整天像一个假小子一样。可是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很快乐。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做我想做的事,我可以和我的伙伴一起玩一起去冒险,一起去观察我们自己所好奇事物。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河里洗澡,去翻螃蟹。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山上摘野果,冬天我们坐上自制的滑板车滑雪,所以现在回忆起童年觉得幸福无比。

  沈从文先生的童年是幸福的,而我们的童年也是幸福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几乎是没有你童年的,他们只有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他们几乎没有伙伴,更不可能与伙伴们一起去亲近自然,与自然有什么亲密的接触,也不可能了解自然中的事物。

  我在现在的孩子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他们会记得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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