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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4)

长恨歌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长恨歌读后感10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

长恨歌读后感11

  很长一段时间内,王安忆的《长恨歌》都让我难以释怀。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长恨歌读后感12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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