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妻子,公元739年,也就是在距第一次结婚12年、距第一任妻子去世一年之后,李白娶了一个姓刘的女人。不久,因为刘氏有些看不起李白,李白愤而离开。
第三个妻子,公元745年,李白在山东任城,与一当地妇人结婚。这时候的李白刚从首都长安出来,背着一大布袋金银财宝和杜甫、高适一路取道河南商丘,并在此逗留很久。与他二人分手之后,李白自己前往泰山考取道箓,路过任城,他结识了这位妇人,两人情投意合。李白的这个老婆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并且李白在山东兖州置下了大批田产,在此后他云游在外的生活中,这些田产就交给了妻子。可见,李白对该妻子十分信任,可惜的是这个妻子在他们结婚五年后,不幸亡故。
子女
长子伯禽(?-792年?,一说颇黎),许氏所生,李白逝世30年后去世。
长女平阳,许氏所生,出嫁后死。
次子颇黎,李白在东鲁时和一女子所生,不知所踪
【主要成就】
诗词成就
李白的乐府、歌行及绝句成就为最高。其歌行,完全打破诗歌创作的一切固有格式,空无依傍,笔法多端,达到了任随性之而变幻莫测、摇曳多姿的神奇境界。李白的绝句自然明快,飘逸潇洒,能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出无尽的情思。在盛唐诗人中,王维、孟浩然长于五绝,王昌龄等七绝写得很好,兼长五绝与七绝而且同臻极境的,只有李白一人。
李白的诗雄奇飘逸,艺术成就极高。他讴歌祖国山河与美丽的自然风光,风格雄奇奔放,俊逸清新,富有浪漫主义精神,达到了内容与艺术的完美统一。他被贺知章称为“谪仙人”,其诗大多为描写山水和抒发内心的情感为主。李白的诗具有“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艺术魅力,这也是他的诗歌中最鲜明的艺术特色。李白的诗富于自我表现的主观抒情色彩十分浓烈,感情的表达具有一种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气势。他与杜甫并称为“大李杜”,(李商隐与杜牧并称为“小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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