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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的女性观(2)

贾平凹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二、品评标准

  既然女子之美具有如此举足轻重的作用和价值,而世间之美又是千姿百态、不一而足,那么,对美有没有一个相对普遍的衡量标准呢?

  在贾平凹看来,女人的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有“态”,二是要有一双纤纤小脚。联系比照贾平凹的创作可以发现,贾平凹关于女性这种考量标准的提出应该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关于“态”,贾平凹的解释是“态是古时用语,态无法言说,类似当今人所谈的气质和风度”,他给出的有“态”的摹本和典范是古时候那些“声名显赫的娼妓”,在贾平凹看来,“娼妓在那时是以男人而活着的附属物,但往往成为琴棋书画俱佳的高等艺妓,却成了活得与男人平等活着的最自为的人”,最早以“态”来对女性进行评定的是1991年他的中篇小说《废都》(又名《遗石》)。

  其实,“态”并非是贾平凹的首创,其说法详情见于清代李渔的《闲情偶寄》,李渔是这样描述“态”的:“古云:‘尤物足以移入。’尤物维何?媚态是已。……媚态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是无形之物,非有形之物也。惟其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是以名为‘尤物’。尤物者,怪物也,不可解说之事也。……态之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之事变为有情,使人暗受笼络而不觉者。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试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止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倍当两倍也。”贾平凹对此深以为然,不仅在散文《关于女人》中表述了相似的看法:“女人的漂亮不会永驻,女人的态却长伴终生。李渔讲女人有态,三分漂亮可增加到七分,女人无态,七分漂亮可降落到三分,它如火之有焰,如灯之有光,如金银之宝气”,而且不厌其烦地通过作品中的人物如唐宛儿、慧明、虞白等人进行喋喋不休的反复宣讲和印证。同时,贾平凹作品中的男性主人公,无论是具有浓郁士大夫审美情趣的作家庄之蝶、思想平庸毫无情趣的语言学教授高子路,还是杀人越货瞒天过海的冒牌县令天鉴、器宇轩昂不近女色的玉面枭雄白朗、文静腼腆雄心勃勃的剧团演员程顺,都是李渔作品的忠实崇拜者和身体力行者,他们不约而同地坚持以是否有“态”作为品评衡量自己妻子或妻子候选人的第一标准,有之则娶,无之则弃。少妇唐宛儿、寡妇王娘、少女匡子因为具有“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的媚态而得到了著名作家、地方长官、英俊青年的青睐。牛月清、菊娃尽管贤淑端庄,却因为缺乏风情、不谙风月被丈夫厌弃。同时,“火之有焰”等语也成了贾平凹在20世纪90年代书写、品评女性时使用频率最高的句子

  女子对男性的诱惑力,除了具有“足以移入”的“媚

  态”之外,还要有一双纤巧玉足,或者说,纤纤小脚本身就是“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贾平凹作品中的风流女子大多有着一双引人遐思的美不胜收的小脚,它们在男女主人公的相互试探、传情达意中具有先声夺人的开路作用。如果说作者对小水那双“脚蹼很高,玲珑如是小兽蹄儿”的脚只是一笔带过表明他在创作《浮躁》时对女性还没有形成这种明确意识的话,那么在后来的作品中,贾平凹对各色女子的一双玉足就开始酣畅淋漓地大书特书了。《美X地》中鲜嫩浪荡、风骚妖媚的四姨太生着一双“穿着窄窄弓弓白鞋的小脚”,她初次见到柳子言即以轻佻泼辣的言语举动进行谑笑挑逗,并“很狐地”丢过来笑眼,媚态百生,使得年轻腼腆的风水先生霎时魂飞魄散。而她那双“素洁的肥而不胖”的小脚更是勾起了柳子言在焦灼难眠的漫漫长夜里的无限遐想,当他后来终于有机会背着做了土匪苟百都老婆的四姨太时,“眼睛就看见了两只素洁的肥而不胖的红鞋小脚,呼吸紧促,噎咽唾沫。……柳子言终于腾出手来把那脚捏住了,捏了又捏,揣了又揣”,甚至在他后来成了四姨太的丈夫之后,还忍不住在妇人骑驴时“趁机要捏捏那一双精精巧巧的脚”。《晚雨》中的年轻寡妇王娘也有着一双“小而精巧的鞋脚”,“女人的脚裹缠得精巧美妙,如一对糯米的粽子”,她“刚时如铁,柔时似水,足以移入”,是媚态十足的性感女子。王娘的一举一动在知县天鉴看来简直是赏心悦目的审美享受:“尤物一腿微曲,一腿提起,弓弓窄窄的一只小脚恰恰点地,将印花围裙系着的一件桃红旗袍裹弄得了美美妙妙的弯曲”,接下来贾平凹描写天鉴与王娘以脚传情的文字与《废都》中庄之蝶与唐宛儿相互挑逗的段落几乎完全相同,区别在于前者是人工打造而后者却完全是自然生成。唐宛儿一双玲珑的小脚对庄之蝶具有极大的媚惑性,“小巧玲珑,跗高得几乎和小腿没有过渡,脚心便十分空虚,能放下一枚杏子,而嫩得如一节一节笋尖的趾头,大脚趾老长,后边依次短下来,小脚趾还一张一合地动。庄之蝶从未见过这么美的脚,差不多要长啸了!”而夫人牛月清因为“脚肉多,且宽,总是穿平底鞋,庄之蝶为此常叹息,说友人脚最重要,脚不好,该十分彩的三分就没有了”。普济巷贫民窟的阿灿“脚娇小秀美,十个趾甲涂着红”,就连汪希眠老婆也有着一双“白白软软”的“小脚”,庄之蝶在和保姆柳月打闹调情时,也是以脚作为媒介的,“一手将那脚握了,将脸贴近,皱了鼻子闻那皮革的味和脚的肉香。”由此可见,庄之蝶的欲望对象无一例外地全部拥有一双纤纤玉足,它们成为引发男性主人公情欲的首要元素。如果说庄之蝶对小脚女人的勃勃兴致是由于骨子里传统文人的病态习气作祟,贾平凹对此只是表现得有些缺乏节制的话,在接下来的几部长篇小说中,贾平凹笔下的男性始终保持着此种雅好而乐此不疲,就不免有些令人诧异了。子路是因为听见“真讨厌,脚小老立不稳”的感叹邂逅了后来成为自己妻子的身高脚小的都市女子西夏。拾破烂的刘高兴不仅“喜欢看女人脚”,而且具有“单从脚上就判断出脸漂亮还是丑陋”的本领,他曾因看到一双“脚形瘦长,白嫩如玉”的美脚而对难得一吃的羊肉泡馍食之无味。在婚恋对象上,他拒绝有着“银盆大脸”和“大骨脚”的保姆翠花而按图索骥,发誓要以能穿上自己所买高跟鞋的女子为妻,哪怕对方是娼妓也在所不惜。甚至连清风街的地头蛇三踅也是宁肯情人白娥磨破脚也不愿为她买双大一点的鞋,因为连他居然“也见不得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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