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头的地方有三:
第一,鲁迅明明说接了许广平二十八日函,但《两地书·原信》中依然没有。总之,鲁迅28日去信和29日去信,都应该先有许广平一封来信的。许广平接连两封来信被他们两口子私吞。按我推理,肯定跟涉及许羡苏有关。
第二,所谓的谣言问题。也就是说,一些学者推测端午宴会上的疯闹惹恼了许羡苏,许羡苏过后批评许广平,不是空穴之风。
第三,所谓的“屡次诚恐惶恐的赔罪”,至少应该有两次吧。但这两次来信通通的没有。导致我们不知道许广平到底如何赔罪的,她与许羡苏到底有没有二许之争。
虽然许广平的两次来信我们看不到,二许是否有争也不清楚,但我们可以从鲁迅去信中,发现鲁老师的态度。很明确:
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并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为,与别人无干。我年届半百,位居讲师,难道还会连喝酒多少的主见也没有么?
第二,我并不受有何种“戒条”,我的母亲也并不禁止我喝酒;你别听某籍小姐的谣言,说不定是从我娘那里拾来的故事,导致你对我赔罪不已,以后不许再来跟我道歉。
这态度显而易见。首先我娘都不管我呢,何况某籍小姐许羡苏。爱谁谁,以后咱俩还拚酒,你怕个啥呢?
附参考文献:
[1]余锦廉:《许羡苏在北京十年·下》,《鲁迅研究月刊》2009年第10期,第33页。
[2]余锦廉:《许羡苏在北京十年·上》,《鲁迅研究月刊》2007年第6期,第24页。
[3]余锦廉:《许羡苏在北京十年·下》,《鲁迅研究月刊》2009年第10期,第40-41页。
[4]鲁迅,景宋:《两地书·原信:鲁迅与许广平往来书信集》,中国青年版出版社2005年版,1925(三十三)。
原标题:二许相争勇者胜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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