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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经典散文(2)

散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消费=享受?

  我讨厌形形色色的苦行主义。人活一世,生老病死,苦难够多的了,在能享受时凭什么不享受?享受实在是人生的天经地义。蒙田甚至把善于享受人生称作"至高至圣的美德",据他说,恺撒、亚历山大都是视享受生活乐趣为自己的正常活动,而把他们叱咤风云的战争生涯看作非正常活动的。

  然而,怎样才算真正享受人生呢?对此就不免见仁见智了。依我看,我们时代的迷误之一是把消费当作享受,而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并不想介入高消费能否促进繁荣的争论,因为那是经济学家的事,和人生哲学无关。我也无意反对汽车、别墅、高档家具、四星级饭店、KTV包房等等,只想指出这一切仅属于消费范畴,而奢华的消费并非享受的必要条件,更非充分条件。

  当然,消费和享受不是绝对互相排斥的,有时两者会发生重合。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又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纯粹泄欲的色|情活动只是性消费,灵肉与共的爱情才是性的真享受;走马看花式的游览景点只是旅游消费,陶然于山水之间才是大自然的真享受;用电视、报刊、书籍解闷只是文化消费,启迪心智的读书和艺术欣赏才是文化的真享受。要而言之,真正的享受必是有心灵参与的,其中必定包含了所谓"灵魂的愉悦和升华"的因素。否则,花钱再多,也只能叫做消费。享受和消费的不同,正相当于创造和生产的不同。创造和享受属于精神生活的范畴,就像生产和消费属于物质生活的范畴一样。

  以为消费的数量会和享受的质量成正比,实在是一种糊涂看法。苏格拉底看遍雅典街头的货摊,惊叹道:"这里有多少我不需要的东西呵!"每个稍有悟性的读者读到这个故事,都不禁要会心一笑。塞涅卡说得好:"许多东西,仅当我们没有它们也能对付时,我们才发现它们原来是多么不必要的东西。我们过去一直使用着它们,这并不是因为我们需要它们,而是因为我们拥有它们。"另一方面呢,正因为我们拥有了太多的花钱买来的东西,便忽略了不用花钱买的享受。"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可是每天夜晚守在电视机前的我们哪里还想得起它们?"何处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在人人忙于赚钱和花钱的今天,这样的闲人更是到哪里去寻?

  那么,难道不存在纯粹肉体的、物质的享受了吗?不错,人有一个肉体,这个肉体也是很喜欢享受,为了享受也是很需要物质手段的。可是,仔细想一想,我们便会发现,人的肉体需要是有被它的生理构造所决定的极限的,因而由这种需要的满足而获得的纯粹肉体性质的快感差不多是千古不变的,无非是食色温饱健康之类。殷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但他自己只有一只普通的胃。秦始皇筑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但他自己只有五尺之躯。多么热烈的美食家,他的朵颐之快也必须有间歇,否则会消化不良。多么勤奋的登徒子,他的床笫之乐也必须有节制,否则会肾虚。每一种生理欲|望都是会餍足的,并且严格地遵循着过犹不足的法则。山珍海味,挥金如土,更多的是摆阔气。藏娇纳妾,美女如云,更多的是图虚荣。万贯家财带来的最大快乐并非直接的物质享受,而是守财奴清点财产时的那份欣喜,败家子挥霍财产时的那份痛快。凡此种种,都已经超出生理满足的范围了,但称它们为精神享受未免肉麻,它们至多只是一种心理满足罢了。

  我相信人必定是有灵魂的,而灵魂与感觉、思维、情绪、意志之类的心理现象必定属于不同的层次。灵魂是人的精神"自我"的栖居地,所寻求的是真挚的爱和坚实的信仰,关注的是生命意义的实现。幸福只是灵魂的事,它是爱心的充实,是一种活得有意义的鲜明感受。肉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奢侈的生活方式给人带来的至多是一种浅薄的优越感,也谈不上幸福感。当一个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幸运儿仍然为生活的空虚苦恼时,他听到的正是他的灵魂的叹息。

  心疼这个家

  有一种曾经广泛流传的理论认为,家庭是社会经济发展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所以必将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而消亡。这种理论忽视了一点:家庭的存在还有着人性上的深刻根据。有人称之为人的"家庭天性",我很赞赏这个概念。我相信,在人类历史中,家庭只会改变其形式,不会消亡。

  人的确是一种很贪心的动物,他往往想同时得到彼此矛盾的东西。譬如说,他既想要安宁,又想要自由,既想有一个温暖的窝,又想作浪漫的漂流。他很容易这山望那山高,不满足于既得的这一面而向往未得的那一面,于是便有了进出"围城"的迷乱和折腾。不过,就大多数人而言,是宁愿为了安宁而约束一下自由的。一度以唾弃家庭为时髦的现代人,现在纷纷回归家庭,珍视和谐的婚姻,也正证明了这一点。原因很简单,人终究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而作为社会之细胞的家庭能使人的社会天性得到最经常最切近的满足。

  活在世上,没有一个人愿意完全孤独。天才的孤独是指他的思想不被人理解,在实际生活中,他却也是愿意有个好伴侣的,如果没有,那是运气不好,并非他的主动选择。人不论伟大平凡,真实的幸福都是很平凡很实在的。才赋和事业只能决定一个人是否优秀,不能决定他是否幸福。我们说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天才,泰戈尔是一个幸福的天才,其根据就是他们在婚爱和家庭问题上的不同遭遇。讲究实际的中国人把婚姻和家庭关系推崇为人伦之首,敬神的希伯来人把一个好伴侣看作神赐的礼物,把婚姻看作生活的最高成就之一,均自有其道理。家庭是人类一切社会组织中最自然的社会组织,是把人与大地、与生命的源头联结起来的主要纽带。有一个好伴侣,筑一个好窝,生儿育女,恤老抚幼,会给人一种踏实的生命感觉。无家的人倒是一身轻,只怕这轻有时难以承受,容易使人陷入一种在这世上没有根基的虚无感觉之中。

  当然,我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为婚姻唱赞歌。我的价值取向是,最好是有一个好伴侣,其次是没有伴侣,最糟是有一个坏伴侣。伴侣好不好,标准是有没有爱情。建设一个好家不容易,前提当然是要有爱情,但又不是单靠爱情就能成功的。也许更重要的`是,还必须有珍惜这个家的心意和行动。美丽的爱情之花常常也会结出苦涩的婚姻之果,开始饱满的果实也可能会半途蛀坏腐烂,原因之一便是不珍惜。为了树立珍惜之心,我要提出一个命题:家是一个活的有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们要把它作为活的有生命的东西那样,怀着疼爱之心去珍惜它。

  家的确不仅仅是一个场所,而更是一个本身即具有生命的活体。两个生命因相爱而结合为一个家,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他们的生命随岁月的流逝而流逝,流归何处?我敢说,很大一部分流入这个家,转化为这个家的生命了。共同生活的时间愈长,这个家就愈成为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其中交织着两人共同的生活经历和命运,无数细小而宝贵的共同记忆,在多数情况下还有共同抚育小生命的辛劳和欢乐。正因为如此,即使在爱情已经消失的情况下,离异仍然会使当事人感觉到一种撕裂的痛楚。此时不是别的东西,而正是家这个活体,这个由双方生命岁月交织成的生命体在感到疼痛。古犹太法典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和他的结发妻子离婚时,甚至圣坛也会为他们哭泣。如果我们时时记住家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它也知道疼,它也畏惧死,我们就会心疼它,更加细心地爱护它了。那么,我们也许就可以避免一些原可避免的家庭破裂的悲剧了。

  人的天性是需要一个家的,家使我们感觉到生命的温暖和实在,也凝聚了我们的生命岁月。心疼这个家吧,如同心疼一个默默护佑着也铭记着我们的生命岁月的善良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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