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使我想到,像这样私人办的公墓,究竟能存在几年?土地承包国家决定50年不变,现在已经过去几年了?还有多少年?之后你拿什么作保证还能继续存在多少年呢?
世界的事物没有永恒不变的规律,我们所能做到的是,不给后人留下啰乱,比如留给后人对土地尽量要多一些,让后代子孙能够多一些生存的地面。所以国家提倡火葬,有的地方禁止土葬。这是很科学的。再延伸一下思路,我想是否可以实行土葬深葬,可以深葬三至五米,地表不留痕迹,土地可以照常使用,追悼纪念可以在公共祠堂里该人的名牌前进行。这样既节省了土地又减少了堂舍的占用。或者有条件的实行水葬(把骨灰撒到祖国的海洋里去)……
另外,现在占用的虽然是荒山废地,说不定哪天那里发现了什么宝藏需要开采,或绿化造林……那些原打算让老人在那里安眠永世的想法,岂不化为泡影!其实世界上“永远也没有永远”,一切都在运动发展变化之中。
我走着,走着,感慨之余,作为这篇散文的结尾,写了一首七律,题目是“公墓感思(新韵)”:
荒辟坡南辟墓田,碑林密布映蓝天。
春来环野花妍暖,冬到山丘雪酷寒。
往日奔劳遨陆海,今朝永睡卧坟间。
后人欲奠传千古,凿刻岩石立冢前。
(xxxx,6,3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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