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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散文(2)

散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二)吴华

  认识吴华最早是从名字上。那是我刚到新单位不久的一天上午,隔壁书记的办公室电话响了,因为没人接,电话就转到我们这屋了。接电话的丽姐告诉我:电话是公司下面一个分部经理打来的,说我单位所属基层门市里,一个叫吴华的女工,因为卖淫被拘留了。我们都感到很震惊,当时我还想,这里怎么什么事都有啊?领导知道后,赶紧叫人去派出所了解情况,据说吴华还要劳教。

  虽然我不认识吴华这个人,但是名字我记住了,因为“卖淫”这俩字眼儿太给人刺激了。我想象中能干这种事的人,至少应该有几分姿色,再不济也应该是身材很好,气质不错,很能引起男人欲望的那种人。所以我对这个吴华的长相充满好奇。

  谁知道半年后吴华结束劳教,回来报到的时候,我简直不相信,长相连一般人都比不上的吴华,竟能做出这种事情来,想来那个也是很够呛的了。

  她个儿不高,双肩端着,腰有些往前探,眼睛深陷,牙床往外突出,嘴还大,一笑满口牙都露出来,看着就让人有点儿膈应。实在不能说她长得好,甚至连一般也算不上,给我的印象这人有些猥琐。

  因为安排工作问题,她几次来总部找领导,因为除了我之外,大家都很熟悉她,倒也没人冷落她,都抱着看西洋景儿的态度,追着她问这问那,她也不忌讳大家的问话,倒也是有问必答。

  听同事说:她是父母抱养的女儿,母亲虽然对她不错,可是钱上抠得特别紧。虽然已经结婚成家,但是手里没有一分钱,她和丈夫的钱都在母亲手里,花一分要一分地很憋屈。正因为缺钱,才爱占便宜,谁要是给点好处,她就跟谁走。而单位里的同事,大家早就都知道她有这个坏毛病。还有那单位里的坏小子,经常诱惑吴华,就为了沾点便宜,而吴华也是很不自重,谁要给点好处就和谁乱来。不过那时候已经是90年代,改革开放让人们的思想开化了,好像也没什么人再和男女关系较真儿了。所以吴华对自己的作为不但没有认识到错误,反而好像更理直气壮了似的,所以才有了这次被警察逮走的事件。具体情况领导肯定不会说,只是含糊其辞地告诉大家,劳教半年是事实,因为她赶上严打了。

  后来一个分局管预审的警察,来我单位办事,因为是我接待的,所以我就趁此机会了解了一下具体情况。说起这吴华被劳教半年,其实也真是赶上倒霉了,真挺冤枉的。说那时候正好赶上严打,他们在歌厅抓了几个,都是农民工。其中一个姓王的人,供出了经常去的几家黑店之后,在警察的再三逼问之下,为了立功,又说出了吴华,这样吴华就被当做卖淫被拘捕了。

  说起来这吴华和姓王的是朋友关系,他们俩人最开始的时候是在大街上认识的。因为买同一种东西,两个人搭上了话。聊了一会之后,那姓王的男人就说要请吴华看电影。吴华当时是下午班,上午可能也没什么事干,所以她就答应了。电影结束后,那男人还有些意犹未尽,两人商量着,出来就找了个小旅馆开房间。一番你情我愿地折腾之后,那个姓王的男人,就给了吴华100块钱,并互留电话,为了以后联系方便。从此以后,这个人经常来电话找吴华出去,俩人一来二去地成了朋友。而且那男人除了第一次给了吴华100块钱之后,再也没有给过吴华一分钱,顶多是吃顿饭什么的。因为他是农民工,手里也没什么钱,即使请吴华吃饭,也是去路边大排档。通过接触,两个人都有点同病相怜,所以吴华也很同情那个男人家中困难,钱的事情再也没有提过。

  吴华是在上班的时候被警察带走的,说是要向她了解一些情况,她连衣服都没换,穿着工作服就跟着警察走了。这一去就是半年,为了100元的好处,还被冠上一个卖淫的罪名,说起来也是有点冤。

  不过仔细想想怨谁呢?她的父母也应该反思,为什么女儿结婚了,还要管得这样紧?一分钱都不给,而她自己也不争气,就为了缺钱和陌生人随便上床。虽然只是100块钱,但是这卖淫的名声真是太难听了。多少次那个姓王的人和她在一起鬼混,她都没要过钱。她只在第一次的时候拿过100块钱,钱虽少但性质很恶劣。

  劳教期满放出来后,单位虽给她安排了工作,但她自己很自卑,见人老低着头,人前不敢说话。我观察过,如果别人先和她说话,其实她也是挺能聊的。

  我和吴华交谈过几次,觉得这是一个没什么心眼儿,但又满嘴瞎话连篇的人。特别爱贪小便宜,不知道她的父母,在她小时候,是如何教育她的?给我的感觉就是:从外貌到思想到行为,这就是一个让人很不待见的女人。

  九十年代末期,我单位解散之后再重组,绝大部分人都各有归宿。而吴华的前途不知道在哪里?看着她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我顿时心生怜悯。我曾问过领导:“吴华怎么办?是重新安排还是让她买断?”领导半开玩笑地和我说道:“她最好办,重操旧业不就完了嘛!”

  听后我也跟着笑笑,但心中觉得很不妥,要真是这样安排她,那社会上的毒瘤不是更多了吗?她真会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随着下岗大潮的冲击,吴华肯定是站不住脚的,她理所当然地被分流到社会了。我那时候还想过:她就是想重操旧业,也不一定能顺利。因为相貌太差,心眼儿又太少,没准儿还得被人家坑一回呢。

  想想过去100块钱就算卖淫,而现在那些干着皮肉生意的女人们,一天的收入不知道会是多少钱呢?又有几个按照卖淫来处理了呢?社会现状如此,值得我们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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