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010在线作文网!

李白集中有多少苏轼诗(2)

苏轼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考察苏集版本的流传可以知道,现存《苏轼集》各种版本中最早著录《李白谪仙诗》一诗的,是明代成化年间所刊行的程宗《重刊苏文忠公全集》。该本于《东坡集》、《东坡后集》、《奏议集》、《内制集》、《外制集》、《应诏集》外,首次编辑了《东坡续集》,这首《李白谪仙诗》即录于《续集》之卷一中。那么,程宗将此诗编辑于《续集》之中,他所依据的版本又是什么呢?据李绍《重刊苏文忠公全集序》,程氏《重刊苏文忠公全集》依据的版本主要有两个:一是“宋时曹训刻旧本”,二是明仁宗时翻刻内阁所藏宋本而未完之新本。程氏在此基础上,“重加校阅,仍依旧本卷帙。旧本无而新本有者,则为《续集》并刻之”。今按,仅从程氏刻本目录即可知道,所谓“宋时曹训刻旧本”,无疑是属于《七集》本系统。而从李绍序中又可知,程宗所编《续集》,依据的是明仁宗翻刻宋本而未完之新本。那么,其所谓“新本”又是属于什么版本系统呢?对此,我们虽然已经无从直接考索,但是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东坡六集》“当坡公无恙时”已有“杭本”行于世(卷十七),可以说基本上是出于作者手定,《七集》本中的《应诏集》也早已定型。明仁宗时之“新本”只是据内阁藏本“命工翻刻”,并未改变原卷帙,程氏重刊时也只是“依旧本卷帙”,设若“新本”属于《七集》本系统,自然不可能会多出许多“曹训刻旧本”所无的诗文。据此,我们可以知道,这一“新本”并不属于“曹训刻旧本”所属的《七集》本系统,而应当是宋代诸如《东坡备成集》、《类聚东坡集》、《东坡大全集》之类的分类合编本。(注:参考祝尚书《宋人别集叙录》卷九《东坡集》,中华书局,1999。)这就是程宗《重刊苏文忠公全集》中的《续集》部分所依据的版本。程氏此本在后代影响极大,成化以后各本苏集,即多由其而出,并将这首《李白谪仙诗》著录于其中。像明代万历一百十二卷本《东坡全集》(按,此即《四库全书》著录的蔡世英刊本所祖)、万历年间茅维刻本《东坡先生诗集注》(按,此即所谓“新王本”,四库全书所著录之朱从延文蔚堂刻本所祖)、清代宋荦等补注《施注苏诗》所刻之“新施本”(注:《施注苏诗》至清康熙年间,仅有残本传世,其卷一、二、五、六、八、九、二十三、二十六、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九、四十均已佚。宋氏嘱门下邵长衡补其阙卷,又掇拾遗诗四百余首,嘱冯景注之。此一由宋氏重新补注者,称为“新施本”。)、查慎行的《东坡先生编年诗补注》、冯应榴的《苏文忠公诗合注》以及朱翠亭的《苏东坡诗集注》等,皆著录了此诗。

  由上述对著录《李白谪仙诗》的苏集版本所进行的考察,可以看出,自明代起,这首诗即被各本苏集所辑录。据此,应当说此诗是很有可能为苏轼所作的。而且依据这一结论,先前我们关于此诗的一些疑问,即可豁然冰释,得到圆通、合理的解释。首先,从内容上说,这首诗是苏轼表达对李白的赞赏之情与追随之意的诗。诗中之“君”、“我”也者,按照此诗为苏轼所作的结论,则所谓“我”者,指的是苏轼;所谓“君”者,指的则是李白。另外,在这首《李白谪仙诗》中,整首诗意脉完整,读来畅达无滞。再从用韵上看,此诗前四句一韵,中间六句一韵,后六句又一韵,也毫无问题。凡此种种,皆可说明此诗应为苏轼所作。当然,对于这一点,我们现在尚不能断言,还有几个疑点需要讨论:其一,程氏《重刊苏文忠公全集》将此诗录于《续集》是否可靠?其二,如何看待将此诗视为苏轼所作而产生的与《东观馀论》记此诗为李白所作二者之间的矛盾?其三,对于这首诗有无可能如王琦所说的那样是“乩仙之笔”或“好事者为之”而误入苏轼集中,也需要讨论。

  我们先来讨论第一个问题,即著录此诗的程氏《续集》本是否可靠。前已指出,这首《李白谪仙诗》,不是出自于《东坡六集》中之《东坡集》或《东坡后集》,我们从现存元代所修的宋刊本《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中,也未看到对此诗的著录。这首诗所从出的程氏《续集》本所依据的宋代《东坡备成集》、《类聚东坡集》、《东坡大全集》之类的分类合编本,不像《东坡六集》那样在苏轼晚年行世前,曾经由他亲手校订过,而是因为出于坊刻,故而存在不少舛谬讹误之处。南宋时胡仔甚至感叹地说:“东坡文集行于世者,其名不一,惟《大全》、《备成》二集诗文最多,诚如所言,真伪相半。”[4](后集,卷28,P211)这样,依据《大全》、《备成》诸集而辑成的《续集》自然可能有不少的问题,有一些重出之作与伪篇羼入了其中。清代学者查慎行在其《苏东坡先生编年诗补注》中,遂从程氏《续集》中查出了90首在本集中他处已出现过的重出之诗,列于编末,单独地编为四十九、五十两卷,而这首《李白谪仙诗》即列于90首之中。查慎行还在这首诗后加了按语,他说:

  慎按:《东观馀论》云:“‘我居清空里,君处红埃中。仙人持玉尺,度君多少才。玉尺不可尽,君才无时休。’此《上清宝典》李太白诗也”云云。黄伯长(按,长应作思)但摘此六句而不载全篇。检《太白集》,乃无此诗。今据《东观馀论》,改编此卷。

  既然程氏《续集》出于未经作者校订的坊刻本,其中大量存在与他集互见之诗,甚至这首《李白谪仙诗》也赫然列于其中,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疑问:我们如何证明此诗可信,而不在《续集》中不可相信的那一部分中呢?应当说,《续集》中大量的与他集互见之诗,确实使我们在此诗最后归属的问题上面临一定的困惑。但是,讨论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一点,即并不能因为《李白谪仙诗》出于《续集》,即不加分析地断言其不可靠。事实上,就算《续集》也“真伪相半”,毕竟它还有另一半的诗不是伪作,这些佚诗,皆在《东坡前集》、《后集》所录之外,而赖《续集》得以保存。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其中有不少他集互见之诗而将保存大量佚诗的《续集》整体地加以否定。冯应榴《苏文忠公诗合注》即曾对查氏将程氏《续集》中与他集互见之诗编为第四十九、五十两卷表示过不满。他说:“此二卷诗,查氏附于全集之末,为卷四十九、卷五十。其辨别自皆有据。但其中亦有难定为必非先生诗者。……至《新城道中》第二首、《次韵送张山人归彭城》一首,皆确系先生诗。”(卷四十七,下)这里,冯氏虽未列出《李白谪仙诗》,但这已足可说明查氏《续集》所列之诗也并不皆非苏轼所作。同时,尤为重要的是,查氏虽将《李白谪仙诗》列于“他集互见”之中,但所根据的也只是《东观馀论》,而并非是《李白集》或其他文献中也著录了此诗,从而印证了《东观馀论》所记是正确的。因此,在未事先证明《东观馀论》所据可靠、确凿的情况下,即引以为据而将其列于“他集互见”之中,这还远不足以说明此诗即为李白所作;甚至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相对于证据确凿的其他诗,查氏将《李白摘仙诗》列于“他集互见”中,还是不妥当的。另外,还须注意的是,查氏虽将此诗列于“他集互见”中,但并未见得他即是说此诗为李白所作。细读查氏所加按语:“检《太白集》,乃无此诗。今据《东观馀论》,改编此卷。”这里只是说据《东观馀论》而将此诗由程氏《续集》卷一改编于此卷,并未即断言此诗为李白作。这一点结合查氏对其他“他集互见”诗所下的按语,可以得到进一步的认识。查氏对于“他集互见”之诗,在判断的语气上是有差别的。举凡可以确认非东坡诗者,他的语气都非常肯定,故常常有“据以驳正”,或“断为某某作”的字样。但对这首《李白谪仙诗》,他却未轻下断语,否认此诗为苏轼所作。这种审慎的态度,也提示我们,查氏并非是将此诗视为一定是李白所作的,很有可能只是因为《东观馀论》也著录了此诗,并归为李白所作,他才不能视而不见地不把它列于“他集互见”之中。因此,并不能以《李白谪仙诗》出于程氏《续集》,而查氏又将它列于“他集互见”一卷为据,来否定此诗为苏轼所作。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wenxue/sushi/1884659.htm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请自行判断内容的正确性。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zaixianzuowenhezi@gmail.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