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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司马光因为一个女子闹翻的原因是什么?(2)

王安石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王安石、司马光介入案件

  紧接着,朝廷令翰林学士司马光、王安石同议。案子终于到了王安石和司马光手上。王安石和司马光“二人议不同,遂各为奏”。王安石支持许遵,判阿云有期徒刑;司马光支持刑部的观点,继续要求勒死阿云。

  王安石的断案依据来自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七月朝廷签发的一道诏令,“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许遵的判决也依据此条。司马光要勒死阿云的依据来自《宋刑统》:杀人时,“於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所以阿云不能自首。但是,在《宋刑统》中还有一条解释,“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根据这一条解释,阿云仍然可以活命。

  那个时代,皇帝诏令的权威性是不需要论证的,而刑法解释条款的重要性也是不能否定的。但司马光为了否定王安石的观点,不顾皇帝诏令,也不管《宋刑统》的解释条款,直着嗓子说,“谋杀,犹故杀也,皆一事,不可分”,硬是要勒死阿云才罢休。

  御史台的人继续抨击许遵,真正的目标却是抨击王安石,并要求选官再议。再议时,“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知制诰钱公辅”等人皆支持王安石的意见,“以为宜如安石所议便”。

  司马光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一时间“廷论纷然”。但加入论争的人越来越多,吵来吵去,一吵就是一年多。阿云死里逃生,被流放边关,又得遇大赦,最终结婚生子,似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阿云的死活,被司马光当作自己与王安石之争的素材。

  而且关于此案的争论,近千年间几乎没有止歇,成为中国法律史上被人提起最多的案件之一。

  司马光所要强调的根本,就是“夫为妻纲”,以及隐藏在这后面的“君为臣纲”。丈夫杀老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老婆杀丈夫,那就是违反天伦,是“忘其根本”!

  而王安石却要通过这个案子表达自己“礼不可以庶人为下而不用,刑不可以大夫为上而不施”的法律思想,基本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雏形。

  十几年后,王安石去世,神宗皇帝也死了,司马光终于当上了宰相,“光为相,复申前议改焉”,继续纠缠这个事,立马派人把阿云重新抓捕,斩首示众。

   王安石娶亲

  王安石20岁时进京赶考,元宵节时路过一地,一大户人家悬灯出题招亲。

  联曰

  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

  王安石不会答,却记在心中。到京后谁知主考官所出之联竟是:“飞虎旗,旗飞虎,旗卷虎藏身。”王安石提笔就以招亲联作答,得中进士。衣锦还乡时发现那联居然仍未有人会答,王安石便又以考题联作答,竟又得了个漂亮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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