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逻辑公式:只有p,才q
q
所以,p
文中应用:
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不为苟得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同样:
所恶有甚于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患有所不避 也)
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
2.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逻辑公式:假如p,那么q
非q
所以,非p
文中应用: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所以,人之所恶无“莫甚于生者”
(即: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同样也会有: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可以避患者有不为也(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所以 , 人之所恶无“莫甚于死者”
(即: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
这里,假言推理三段论形式逻辑的运用无疑增强了文章说理的严密性和雄辩力。
最后是深化层次。这一层将上述结论由点到面推广开去,由“贤者”推广到所有的人。所谓“义”是普天之下“人皆有之”的普遍性东西, “贤者” 之所以成为“贤者”,不过是因为他们在这方面表现得十分突出并且不让它丧失罢了。短短几句话,令人心悦诚服。 二、实证
孟子的善辩就在于他能抓住人的心理,深入浅出,层层逼进地多方论述,使人不得不认为他说得有道理,以至于采纳他的主张。这一点不仅在《齐桓晋文之事》《庄暴见孟子》等篇章里有表现,而且在这篇《鱼我所欲也》里表现得更为严密,更为自然。文章先进行推论,是为深入;再进行实证,是为浅出。由深而浅,由抽象而具体,一层比一层明确,一层比一层可触可感。这样,就把“义”这种精神现象浅显而具体地摆在人们面前,何去何从自由人们决定。 如果说推理部分孟子还只是为了论证“义”这种精神现象确实存在的话,那么实证部分就不仅仅是举出例子加以证明的了。依我看,实证部分在论证的同时,主要是通过对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具体分析,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如何具体判断什么是“义”和“不义”的客观标准,即日常行为规范。因此,文中分“义”和“不义”两方面来加以例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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