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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教案(3)

鱼我所欲也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鱼我所欲也教案 篇4

  【学习重点】

  1、体会文章的中心论点。

  2、论证方法。

  3、体会语言特点。

  【课时安排】

  三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导语

  孟子(约公元前372至289)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今山东邹县)人,他曾受业于孔子的孙子子思的门人,推崇并继承了孔子的学说,是继孔子之后儒家学派的一位大师。世称亚圣。作品有《孟子》七篇。他长于说理,善用比喻,纵横捭阖,妙趣横生,在中国散文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今天我们要学习他的《鱼我所欲也》就体现了他的写作风格和特点。

  二、学生朗读课文

  三、注意有关字词

  1、故患有所不辟也。通避

  2、万钟不辩礼仪而受之。通辨

  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感激的意思。

  4、乡为身死而不受。通向,从前之意。

  四、笔译这篇课文

  五、对艰难字词句进行解释

  第二课时

  一、学生齐读课文

  二、学生散读课文

  三、点名学生翻译课文,对不妥之处详加解释

  四、学生散读课文争取成诵

  第三课时

  1、本文是一篇议论性文章,它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舍生取义

  2、作者是怎么样提出中心论点的?

  文章用鱼和熊掌等比喻提出中心论点的。

  3、作者是如何论证的?

  文章用鱼和熊掌等比喻提出中心论点,由有甚于生,有甚于死引出不为苟得不避祸患来,这是从正面论述;由莫甚于生莫甚于死引出何不为也这是从正面论述。结论是世上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有比死亡更让人讨厌的东西(义和不义)。后又从反面论证见利忘义是丧失人的本心。

  4、写作特色:

  ⑴ 善用比喻。

  ① 运用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中心论点

  ② 用行不吃呼尔,乞不受蹴尔比喻守义不辱。运用比喻使讲述的道理明白易懂,深入浅出。

  ⑵ 运用对比。鱼与熊掌生与死义与不义向与今等通篇对比鲜明,使中心论点舍生取义鲜明突出。既然能为义而舍生,那么在接受比生命更轻的高官厚禄,甚至是一箪食,一豆羹的时候要辩解是不是合乎礼义。

  ⑶ 孟子的礼义是封建君臣之礼,封建君臣之义,应批判地继承,现在的礼义已经赋予了新的含义。如陈毅取义成仁今日事。

  ⑷ 论证方法: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

  5、结构图示:

  熊掌 生 所欲不苟得有甚于生义

  ╱正面→→

  舍 鱼 死 虽恶所不避有甚于死不义

  生

  取

  义

  ╲反面: 向(为身死而不受)

  受不义之万钟无益

  今(为宫室、妻妾、穷乏者)更不可

鱼我所欲也教案 篇5

  【学习目标:】

  1. 积累文言词语。

  2. 准确、明白地翻译文句。

  3. 学习本文比喻恰当、对比鲜明、说理透辟的论证

  4. 认识孟子“舍生取义”思想的`进步性及其现实意义

学习重点、难点:】

  1. 对语句及中心的理解

  2. 对论证方法的理解

课前检测:】

  日本政府寓言通过了右翼势力编写的历史教科书,肆意篡改历史,美化侵略,遭到了许多主持正义的国家的强烈谴责,真是“_________,________。”(用《孟子》中的名句填空)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1、作者作品简介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 ,字 ,邹(今山东邹县)人, 时期著名的 家、 家,是 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 ,后世常以“ ”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 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 》。《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2、课文讲解

  文章第一段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开头至 )提出本文的论点: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 ”。

  这个观点的提出是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日常生活事例得出的,使用的论证方法是 。

  第二层(从“ ”到“ ”):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因此,这一层次所有用的论证方法主要是

  第三层(“ ”),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三段运用的是 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 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二、问题研究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礼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 ”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三、小结

  本文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辩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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