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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柳曾巩原文赏析(3)

曾巩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选婚高门

  贞元十八年冬(802年),元稹再次参加吏部试。次年春,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二十四岁的元稹与大他八岁的白居易同登书判拔萃科,并入秘书省任校书郎,从此二人成为生死不渝的好友。元稹出身中小地主,门第不高,只有入仕以后,才有结婚高门的资本,如今作了校书郎,这时,元稹正值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自然就把终身大事提上了日程。据韩愈《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墓志铭》云:“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祺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元稹授校书郎后不久便娶韦夏卿之女韦丛为妻。十月,岳父韦夏卿授东都留守,赴洛阳上任,由于韦丛是”谢公最小偏怜女”,割舍不下,于是元稹、韦丛夫妇一同侍从韦夏卿赴洛阳。元氏在洛阳没有住宅,元稹夫妇就住在东都履信坊韦宅。

  一贬江陵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四月,元稹和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白同及第,登第者十八人,元稹为第一名,授左拾遗。元稹一到职立刻接二连三地上疏献表,先论“教本”(重视给皇子选择保傅),再论“谏职”、“迁庙”,一直论到西北边事这样的大政,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裴度(时任监察御史)对朝中权幸的抨击,从而引起了宪宗的注意,很快受到召见。元稹奉职勤恳,本应受到鼓励,可是因为锋芒太露,触犯权贵,反而引起了宰臣的不满,九月贬为河南县尉。白居易罢校书郎,亦出为县尉。此时,母亲去世,元稹悲痛不已,在家守孝三年。此后,三十一岁的元稹被提拔为监察御史。

  元和四年春(809年),奉命出使剑南东川。初登官场,意气风发,一心为民,报效国家,遂大胆劾奏不法官吏,平反许多冤案,得到民众的广泛欢迎和崇高赞誉。白居易更是作诗赠他“其心如肺石,动必达穷民,东川八十家,冤愤一言申”。这一举动触犯了朝中旧官僚阶层及藩镇集团的利益,很快他们就找了机会将元稹外遣——分务东台。东台就是东都洛阳的御史台,用意在于将他排挤闲置。即便遭受到这样的打压,元稹仍然坚持为官之初的原则,秉公执法。元和四年(809年),正值仕途受挫时,其娴熟聪慧的妻子韦丛盛年而逝,韦丛之死,对元稹打击很大,使他常常夜不能寐。由于难遣伤痛,元稹写下了有名的悼亡诗——《遣悲怀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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