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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郓州新堂》诗文介绍(2)

曾巩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晚年生活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

  元丰四年(1081),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能比得上士大夫,适宜掌管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曾巩述说年岁已老,望另选贤能。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同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

  诗词

  曾巩的主要成就在文,亦能诗。存诗400余首,其诗特点是比较质朴,雄浑超逸,含义深刻,略似其文,格调超逸,字句清新,但有些也存在宋诗言文言理的通病,但为文所掩,不受重视。他不但善赋体,也有诗长于比兴,形象鲜明,颇得唐人神韵。他的各体诗中以七绝的成就最高,精深,工密,颇有风致。如《西楼》、《城南》、《咏柳》等写景抒情的佳作。就“八大家”而论,他的诗不如韩、柳、欧、王与苏轼,却胜于苏洵、苏辙。词仅存《赏南枝》一首。其诗文曾被选译成英文,在国外发行。[2]

  应用文

  曾巩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有《元丰类稿》和《隆平集》传世,从他传世的文集来看,他的兴趣主要在于史传、策论一类的应用文。尤其是他从事史书编纂工作多年,对史传碑志的写作较有研究。对他有关应用文的理论进行研究和总结,对现代应用文的发展有指导意义。

  教育贡献

  曾巩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在当代和后代古文家的心目中地位是不低的。他的成就虽然不及韩、柳、欧、苏,但有相当的影响。曾巩的思想属儒学体系,他赞同孔孟的哲学观点,强调“仁”和“致诚”,认为只要按照“中庸之道”虚心自省、正诚修身就能认识世界和主宰世界。在政治上他反对兼并政策,主张发展农业和广开言路。他在任地方官时,以“仁”为怀。

  由于他思想有一定局限性,对王安石变法有些不同看法。他认为法愈密,则弊愈多,不主张死守成法,他对在位者的因循苟且表示不满,提出法律是适应实际情况而变化的,不一定完全相同。道德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根本,不可以改变。主张在不失先王意旨的前提下,对法制作必要的改革。在行动上,他能够维护新法,在齐州为官时,能力行保甲之法,使州人安居乐业。他师承司马迁、韩愈和欧阳修,主张“文以明道”,把欧阳修的“事信、言文”观点推广到史传文学和碑铭文字上。他强调只有加强道德修养,才足以发难显之情,写“明道”之文。

  曾巩重视兴教劝学,培养人才。他培养了一批名儒,陈师道、王无咎、曾肇和曾布受业于他。曾巩治学严谨,每力学以求之,深思以索之,使知其要,识其微。 在抚州居所侧建有“兴鲁书院”,并亲自定学规、执教席,推动抚州学风。在南丰“子固公园”,有曾巩幼时读书处──读书岩、曾文定公祠、仰风亭、思贤堂,县博物馆亦建在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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