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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北湖》诗文相关介绍(5)

曾巩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告老还乡

  元丰四年(1081),有诏书说:"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于是便"以为史馆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史称"近世修国史,必众选文学之士,以大臣监总,未有以五朝大典独付一人者“,于是曾巩入朝辞谢说:"此大事,非臣所敢当。"并有《申中书乞不看详会要状》,表示谦让。

  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这时曾巩又有《辞中书舍人状》,述说自己"齿发已衰,心志昏塞“,希望另选贤能。还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但这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著作有《元丰类稿》等。

  人物评价

  曾巩一生,历任地方官职,鞠躬尽瘁,上书皆以侍亲为言。总的看来,政治表现不甚突出。《宋史》本传说“吕公著尝告神宗以巩为人行义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

  《宋史·曾巩传》评论其文“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可谓难矣”。

  王安石说:“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

  苏轼认为:“曾子独超轶,孤芳陋群妍”。

  苏辙用“儒术远追齐稷下,文词近比汉京西”来概括曾巩的学术成就。

  南宋朱熹推崇他“予读曾氏书,未尝不掩卷废书而叹,何世之知公浅也”;“爱其词严而理正,居尝诵习”。

  元代刘埙认为曾巩“平生深于经术,得其理趣;而流连光景,吟风弄月,非其好也。往往宋人诗体多尚赋,而比与兴寡,先生之诗亦然”。

  元末明初朱右编选《八先生文集》,开始将曾巩与韩、柳、欧、王及三苏并列。

  《明史·王慎中传》载:“慎中为文,初主秦汉,谓东京之下无可取,已司欧、曾作文之法,乃尽焚旧作,一意师仿,尤得力于曾巩;顺之初不服,久亦变而从之。”

  明代唐宋派的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作文都推尊曾巩。茅坤编《唐宋八大家文抄》,将曾巩正式列为八大家之一,这更奠定了他在散文史上的重要地位。

  清代桐城派的宗祖方苞,以及刘大櫆、姚鼐等,将欧阳修、曾巩的文章作为楷模,从学曾入手学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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