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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生平介绍(2)

曾巩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元丰四年,朝廷认为“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同年九月,遭母丧,去官。次年,病逝于江宁府(今南京)。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南宋理宗时追谥为“文定”,人称“南丰先生”。

  曾巩诗歌

  曾巩的主要成就在文,但亦能诗。现存诗400余首,大都写得比较质朴,雄浑超逸,含义深刻,略似其文。元代刘埙认为曾巩“平生深于经术,得其理趣;而流连光景,吟风弄月,非其好也。往往宋人诗体多尚赋,而比与兴寡,先生之诗亦然”(《隐居通议》卷七),道出了他诗歌艺术的主要特征。但他并非只善赋体,也有一些诗长于比兴,形象鲜明,颇得唐人神韵。他的各体诗中以七绝的成就最高,精深,工密,颇有风致。如《西楼》、《城南》、《咏柳》等,称得上宋代近体诗中写景抒情的佳作。就“八大家”而论,他的诗不如韩、柳、欧、王与苏轼,却胜于苏洵、苏辙。但为文所掩,不受重视。词仅存《赏南枝》一首。其诗文曾被选译成英文,在国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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