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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阅读答案(2)

阅读答案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⑦哥大的学费加生活费大约一年l万美元,这在1979年,对于一般美国家庭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一部分学费要靠自己打工来赚。刚开始的时候,我去做家教,后来在学校的电脑中心打工。拉斯的情况也跟我类似,因此他在学校食堂找了份厨师助理的工作。

  ⑧有一年,我和拉斯都没有钱买机票回家过圣诞节,就留在学校里寻找打工的机会。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奶油芝士,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计划做20个蛋糕,天天当饭吃,省出假期的饭钱。

  ⑨5公斤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倒进一个大桶里,一人拿一根棍子使劲搅。蛋糕做好了,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吃到后来,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蛋糕、提也不想提“蛋糕”这个词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拉斯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最便宜、菜量最大的粤菜馆,要了6道菜来庆祝蛋糕发霉。

  ⑩“做蛋糕”这个词,后来成了只有我们俩才能听懂的暗语。

  我和拉斯成了一生的好朋友,我们一直都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拉斯毕业多年后,作出了非常美国化的选择,他放弃了一家美国证券所it工程师的丰厚薪水,到德国开了一家画廊。

  有意思的是,拉斯做蛋糕的爱好保留了下来。每年圣诞节,他都要寄给我一个他亲手做的蛋糕,每次都加上巧克力和朗姆。但是,圣诞节的时候他从德国寄出,等我收到的时候,已经到春节了,我们全家谁都不敢吃这个蛋糕。因此,我发邮件给拉斯,感谢他从德国送来的祝福,但是让他不要再寄蛋糕给我了。可是拉斯回信说:“这是我的一份心意,我一定要寄。”

  2000年,我从微软亚洲研究院调回微软在西雅图的总部工作。那一年,由于搬家的工作十分繁重,我忘记了告诉拉斯,结果,拉斯又寄了个蛋糕到我原来的地址。邮政系统查无此人,又把蛋糕退回到拉斯的家里。拉斯接到蛋糕十分惊讶,他发了封邮件给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认为,在蛋糕里加朗姆和巧克力是一种古老的防腐方法,所以,当我今年5月份接到我去年圣诞节寄给你的蛋糕时,我在想,我终于有机会试试这种防腐的方法是不是管用了。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开复,我把那个蛋糕吃了!而且,更大的好消息是,我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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