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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的读书笔记(2)

读书笔记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理想国的读书笔记3

  伯罗奔尼撒战争,遍地兵燹,雅典城邦衰落,疫疠流行,那一位系出名门的伟人,深思自省,于是,有了《理想国》,从此,西方有了一颗堪与《圣经》争辉的明星,震古烁今。 这位眼眸与思想都深邃得如同历史的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在这一部巨著中,谈及了道德问题、教育问题、专政问题、民主问题、独裁问题、共产问题、文艺问题、宗教问题以及男女参军、男女参政、男女平权等等问题,涉面之广、言论之精、思虑之深,无不令人拍掌、起敬。

  他借苏格拉底之口,以探讨正义为由,创制了一个极尽他心中之美好的理想国度,其中包括国家的组成、成员的分工、管理者的职责、青少年的教育、男女平等、哲人为王以及哲学王的标准和培养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同时还穿插着他一些诸如洞穴比喻和理念论的哲学思想。《理想国》一书,燃烧着改造世界的热情,以两千年来的哲学史为注脚,“不仅是哲学家的宣言书,而且是哲人政治家所写的治国计划纲要”。

  在《理想国》中,对于国家与各个阶层,柏拉图认为,理想的国家即正义的国家,是智慧、勇敢、节制三者的和谐有序的结合,三种品质的载体相应的就是社会上的三个阶层。为数甚少的有用智慧的知识阶层,叫做统治者;处在中间阶层的是拥有勇敢品质的人,叫做护国者,处在最底下的阶层的是那些无知、不能做自己主人的人,在政治上必须由统治者统治。只要各个阶层实践了与自身相适宜的美德,正义的国家就实现了。初读不免被其的大胆构建所吸引与感动,然细读之,会发现,在那华丽的语言、缜密的逻辑、丰富的想象、精彩的阐述背后,是唯心主义的对人性的违背,这,使得他的国家,注定只会也只能成为,理想国。 对于教育,柏拉图认为,教育和培养是当政者应注意的一件大事。理想国的建立和保持,赖于教育,一个人得到的培养如果不合适,那么最好的天赋所得到的结果甚至会比最差的天赋还要坏。理想国中有公民身份的男女儿童的教育从音乐和讲故事开始,歌词、曲调和故事内容都要经过严格审查,禁止不健康的东西。10岁时所有男女孩子都被送到乡下去受教育,除识字、阅读。道德教育外,学习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理论。20岁时,进行第一次筛选,考察其有无辩证法的天赋。30岁时,根据第一次被挑选出的人的综合表现,做第二次筛选并进行考试。被选出的人用五年的时间专心致志地学习辩证法,35岁时再放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撇开教育方法与教育内容不谈,这本西方思想史上最富智慧与影响力的著作的教育理念,对于今天我们充分认识教育的重要性,真正将教育视为与经济、科技有同等地位的国家进步的重要生产力,有重大帮助。教育能使人们对于秩序有更好的了解与理解,从而使秩序的到完善与发展,最后得到最好最稳定的政制。

  对于哲学,柏拉图认为,哲学家是真理的追求者和知识的拥有者,他们能够引领人们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和世界的存在本身。他们不热爱权力,但是出于对城邦的责任,在统治者请求的条件下,他们可以出马为新城邦的建立出谋划策。也只有他们才能按照善的理念本身在人间制造出善的复制品——正义的国家,简而言之,哲学家作为统治者,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这便是“哲学王”的政治主张。《理想国》的哲学观,充分体现了柏拉图作为哲学家的自负以及完美主义情结,也正是这种完美的苛求,使得它在政治实践中很难行得通,甚至,显得荒唐。

  对于法制,柏拉图认为,治国靠人治,法律的条款固然能限制国民的行动使其不向阴暗面发展,然而人类自身的贪欲是任何制度都难以根除的,故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人类应该从人性善恶的本源入手,控制人自身的贪欲,致力于建立一个有节制的城邦。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物质的影响力遍布精神领域,竞争的残酷与激烈,导致人们产生人性本恶的观念,在此情况下,虽然柏拉图的观念是乌托邦式的理想,但对于现今的法制建设,仍有相当的参考和指导价值。

  然而,到了晚年,他在《法律篇》中指出——在世界上未能找到一个哲学王,看来对人的本性即贪婪、欲望与自私是没有办法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性的本质即贪婪可恶决定了法律的必要性;众人的智慧优于一人的智慧;众人之治优于一人之治。从此奠定了西方的人性论基石。因此西方认为刑罚的目的是矫治,不同于中国的改造,前者注重生理与自然,而后者注重社会与教化。西方认为不能一人独大、一权独大,而私法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是旨在防范国家队私权的侵犯,主张小政府大社会,主张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因此,近现代西方法制的发展与完善,柏拉图对于法制的认识过程,功不可没,影响甚远。

  《理想国》,作为正义的源头,学者与政治家的必备书,尽管它的评价史上毁誉参半,其历史地位始终不容动摇。不管它的部分观点在今看来如同空中楼阁,虚幻、站不住脚;不管它的理念有悖人性,荒唐、难以实行,其中深湛的智慧与哲思,强劲的生命力与感染力,终究抵过一个个世纪的遗忘,传承至今。

  我相信,正如拉斐尔的传世名作《雅典学院》所绘,以手指天的柏拉图与以掌向地的亚里士多德,构成了西方哲学的两大支柱,那么,作为支柱之思想精华的《理想国》,定当与它的作者一并,长存人间。

理想国的读书笔记4

  《理想国》整体采取对话的形式,开篇又有着与主题看起来并无多大相关的场景介绍、寒暄和使读者们略有些不知所云的开场白,这并非毫无意义。对话,尤其是日常的对话,反而更接近智慧的本质和政治学(政治哲学)所关注的政治动物——人的本质。我们每天都活在的这个世界而非智者们臆想的理性人、无知之幕或者其它什么假设,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之所在。 这一篇对话的一开始,苏格拉底、克法洛斯由对于人生的闲谈转到了对于“正义”的研讨上。

  克法洛斯和其继任者波勒马霍斯似乎与苏氏达成了这样的默契:讲真话不是正义的本质要素(331B——332,克法洛斯开始以为,“正义”即“讲真话”和“归还所应归还的债务”,不过马上不再坚持,波勒马霍斯则自动放弃了这个观点)。这一点作为伏笔,实际上在整个《理想国》中都提及了。甚至可以说,理想的城邦必须由哲学家们采用“讲假话”的方式才得以构建。那么,说谎的手段是否会演化成目的呢?苏氏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不在“正义”的考虑范围之内。 克法洛斯的朦胧的正义观似乎应该得到关注,因为到后来苏格拉底恍然大悟般地发现城邦的正义在何处时,所指的“各司其职”正与克法洛斯的说法不谋而合——每个人得到他所应得的,处于他所应处于的。这是否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种正义观的正确性?毕竟,某个接近于真理的观点的提出不可能得不到一个普通人的认同,因为正是这样的人构成我们的世界。 讲真话不是正义的本质要素,这是《理想国》的原则之一。把持正义者有必要利用人们的无知、愚昧,利用假象引导使其走向“好”的生活。实质上,对于这一点的同意基于人类普遍赞同的两个前提和一个仍有争议的假设。前提是:

  1、绝大部分人类无知,如洞穴中之人,无力认识到真相之所在;2、人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是幸福。问题在于:幸福究竟是否为一种终级价值?(边沁似乎理直气壮的回答说:“是”,然而这出自像他那样思想者的本意吗?幸福有统一标准吗?)另外,最为人关注的一点是:幸福是否在于一类超乎常人的存在(神、先知、哲学家)引导常人向其迈进,在途中这些“超人”可以使用任何手段(甚或改造人性)而不必问其理由如何?《理想国》似乎表明,这不现实。 克法洛斯及波勒马霍斯所主张的正义在于归还、给予他人所属于他的一切。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将属于某人的东西给予他是不明智的,并非所有人都善于利用其财产和所有物。苏格拉底巧妙的反驳似乎隐含了这样的前提:正义有益。确实,若正义有益,则我们就被迫要求每个人只应拥有“适度的”(因为这样才是于其有利的)东西。(原文332) 这里所围绕的仍然是刚才的问题:人民是否需要统治者的引导来走向“幸福”?实际上,若苏格拉底的隐含(正义有益)不成立,即正义独立于“幸福”而存在,这个问题或许会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解决。这里实际上隐含了“权”与“利”之争,古典政治思想很明显倾向于后一方。 色拉叙马霍斯此时出现在辩论现场并带来无礼的却极为有力的一种观点:正义是统治者的利益。如此,正义无异于合法的东西,即现代所谓“法的约定主义”。

  正义的源泉是立法者的意志。 苏格拉底马上敏锐地抓住一点:统治者会犯错误。既然犯错误后统治者的意志违反其利益,那么正义岂不是变做违反统治者利益的事? 色拉叙马霍斯可能是忽略了苏格拉底对于“意志”和“利益”的偷换(更可能他自己本身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而采取了改变“统治者”的定义的方法,这种定义将“统治”定义为一种极其严格意义上的技术。而苏格拉底马上又反驳:严格意义上的技术实际上是关注他人利益的。 实际上,苏格拉底在此已提出了《理想国》中一个重要原则:正义来源于严格技术:当每个人各尽其职、各得其所,发挥其所具有的技术时,才可实现最大公益即正义。 色拉叙马霍斯也立即提出了有力的反驳:有一种技艺,即牧羊人的技艺关注的实际并非技艺服务者的利益,这很好地阐述了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但是,色拉叙马霍斯是否意识到,还有一个角色即“羊群所有人”。当牧羊人的角色与所有人的角色分离时会怎么样呢?即使这两者重合,他也必须意识到,牧羊人、统治者和一切不可能完全把自己的意志贯彻于一个群体的人都无法只实现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他们都必须实行某种程度上的正义。(以上在351— 352C中较明显) 格劳孔的接替似乎使刚才没有明确的一个问题明确了:正义是否独立于,或者说,高于幸福?换句话说,我们选择正义,是否因为不是或者不仅是正义有益,而且是因为它本身值得选择?当我们如那个悲惨的正义斗士一样时,我们还会选择正义吗? 这种正义有益的观点与后来的契约正义何等神似!此处我们暂不对此作出讨论。

  阿得曼托斯更前进了一步,他提出正义之利益实际使人追求伪正义。 正义本身值得选择似乎隐含了这一点:它是轻松愉快的。这是否可能?且看苏格拉底的雄辩。 此时真正引入了对于理想城邦的讨论。苏格拉底对此的解释是:城邦与灵魂对应,而且城邦更大,正义作为一种美德更易观察。实际上,这是不是说,正义只有在一个好城邦里才可实现呢?所谓“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苏格拉底可能潜意识中想说明,正义与法律在一个好城邦内才能统一。 但是,这个逻辑前提,即个人灵魂与城邦是对应的关系,这一点是否为真?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没有说明,而这可能是《理想国》最大的问题之一。苏格拉底的这个前提假设实际是一种先验的,正是因为他和他的听众都接受了这个假设,所以在后来所得出的一系列结论,例如:最好的城邦应该是像一个人的城邦(即意见之统一),以及实行共产主义,都看起来是理所当然的了。 但是,在格劳孔的论述中已经指出了,即使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是可以相对应的,幸福却并非相对。个人选择不正义时可能得到幸福,然而作为城邦的整体却要遭受“不幸福”。

  由此所应提出必要的怀疑是:个人的灵魂和城邦,是否根本就具有不同的属性,以至于在个人身上发现的正义实际上在城邦中不能被称作正义,反过来也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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