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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考作文素材人物篇(3)

高考素材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5.当好人生的水手

  2012年上映的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获得观众和奥斯卡评委们的一致认可,导演李安说:“我在筹备这部电影时,最主要的工具书,便是史蒂芬·卡拉汉的纪实小说《漂流——我一个人在海上的76天》(以下简称《漂流》)。我还要求主要工作人员以及主角必读这本书。通过似禅如诗的文字,卡拉汉把这场漂流的历程,写成面对自己内心的朝圣之旅,发人深省。”

  1952年,卡拉汉出生于美国海滨城市波士顿,父亲是名建筑师。年少时,卡拉汉参加了童子军的航海活动,还读完了一本名为《独自驾船环游世界》的书。12岁时他就告诉自己:“一定要成为一个航海家,这比什么都重要。”

  1982年年初,卡拉汉参加了横渡大西洋的单人帆船大赛,航程起点在英国西南角的彭赞斯市,终点在加勒比海安提瓜岛。对卡拉汉来说,这次航行不仅是冒险,也是一种逃脱。当时他的生活陷入低谷,希望能在大海中忘却烦恼。

  一天晚上,卡拉汉的帆船触礁并沉没,幸亏卡拉汉及时醒来,迅速逃到了救生筏上。这时他离陆地有数千公里,而救生筏还在朝大西洋中心海域漂去……

  卡拉汉知道只有到航道上去,才有可能被救起。他估计航道在西边大约500公里的地方,至少需要两周才能到达,而他现在只有不到4升淡水,只够喝大概8天。

  除了一柄鱼叉和几样补给品外,卡拉汉又找到了3个太阳能蒸馏器。但反复尝试,却不起作用。

  因为一直泡在咸水里,卡拉汉的皮肤上长满了疮,散发出臭味。蒸馏器是他唯一的希望,于是,他拆开其中一个认真研究。最后明白,原来得往里面吹入一定量的空气才行,就这样,蒸馏器终于过滤出了大概一汤勺的淡水。但接下来他还面临另一个难题:他的食物快吃光了。好在海里有大量的鱼,但叉鱼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鱼必须得游到鱼叉的正下方才行。过了十几天,他才叉到了第一条鱼。

  海上迷失了15天后,卡拉汉终于漂到了航道上。黑漆漆的夜幕之下,出现了一艘船,卡拉汉点燃了闪光弹,使出全身力气不停地挥舞着,那艘船朝他开了过来,他高兴极了,大声呼喊,举杯一口气喝掉了积攒下来的所有淡水。然而,船从他前方开过去了,直到那艘船过去了很久,他仍坐在那里垂头丧气。

  在海上摇晃了一个月后,卡拉汉漂过航道,却仍没人看到他。他开始大发脾气,用拳头打水,任水花四处飞溅。他第一次哭了。

  独自漂流了66天后,太阳能蒸馏器底部的过滤布已经全烂了,水源只剩下降雨。70天之后,他的身体和意志都开始停止运转,他认为自己已经死了。

  第七十六天,一片绿色映入眼帘,卡拉汉漂到了目的地安提瓜岛以南不到100公里的一座小岛,被渔民救上了岸。这时,卡拉汉的腿部肌肉已经开始萎缩,体重仅有45公斤。在医院住了6个星期之后,他终于和家人团聚了。

  身体慢慢康复后,卡拉汉把航海中在一条条便笺纸上写下的日志整理成书——为了防海水,他用三层塑料袋将这些小字条保护起来。这就是《漂流》。书中翔实记录了这段航程的一切,书中讲述的不只是他与海洋搏斗的经过,也是他在茫茫大海中的人生体悟,字里行间交织着恐惧、绝望、勇气、自我探索的心灵风景,深深吸引了许多从未航海的读者。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卡拉汉的故事,他也变得积极、自信,开始给多家媒体写文章,担任航海顾问。“有很多人来找我,除了空难、海难和雪崩的幸存者,还有那些癌症患者和其他被疾病折磨的人、意外事故或家暴事件的受害者。我发现,我的故事触到了人们最普遍的疑惑:应该怎样活着。而人性的弱点,恰好是留给我们的机会——因为天生惧怕死亡,所以当死亡临近时,我们一定会想方设法战胜它。”卡拉汉说。

  没空去死。只要活着一天,就要当一天人生的水手,就算不幸迷航,也要活着回来,说一说惊涛骇浪的故事。

  6.林志颖:梦想实现家的“障碍”  

  14岁的时候,我执行了一个特别伟大但偷偷摸摸的计划。

  那年寒假,我跟同学相约去打工。每天要工作十一个小时,完成两个地方的两份工作。早上在一家快餐店做服务员,晚上在一家西餐厅做服务员。

  快餐店就是我家附近的鸡排店。小时候爸爸工作忙,没人给我们做饭,就常常点他们家的鸡腿饭外卖。就这样跟老板熟了起来,他才肯雇用我们。

  每天早上,我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把鸡腿上的血块清理掉,一早上要洗好几百只鸡腿,洗完了手上都是那种腥味,即使洗一整天手都洗不掉。后来我再也不想吃他们家的鸡腿饭了。

  快餐店打烊已经是晚上9点了,我又马上赶去做第二份工作的西餐厅。那里消费比较高,来往的客人也都穿着时尚,有时候会给服务生小费。我那时刚上高一,大家可能觉得我蛮可爱的,常常会给我小费。

  西餐厅的钱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好赚,餐厅要求服务生点菜不可以用笔记,而是要记在自己脑袋里。所以我最怕一群人一起来,有时候他们点得实在太多,我就只好偷偷写在手上!

  就这样一直到凌晨1点西餐厅打烊,我才算是完成一天的工作。那整个寒假,我都早出晚归,家里人很奇怪,后来打听才知道我在打工。

  我爸爸对此很骄傲,别的同学都是一放假就去约会啊,看电影啊,唱歌啊,我竟然去打工了!他觉得我很上进,这么小就主动去吃苦,在社会上锻炼自己。可是没得意多久,寒假过后,刚开学没几天,他就接到教官电话。

  “喂,林伯伯吗?你儿子无照驾驶!要被记大过啊!”

  我爸爸这才知道,我根本不是为了什么锻炼、上进,而只是想打工攒钱买一辆自己喜欢的摩托车!夜风中的阳明山,皓月当空,一阵“嗡——嗡——嗡”的声音中,一列摩托车队狂飙而来。开车的是一群嬉笑打闹的高中男生,所有人都以为自己酷毙了,穿着最流行的大喇叭裤,留着长发,摆一个自认最酷的姿态减速下车。

  一眼就能看出谁是领头的男生。他威风凛凛地开在最前面,摩托车上有一个对讲话筒,道路太挤过不去的时候,他对着话筒喊:“麻烦让一下,前面借过一下!”整个车队就有了开道喇叭。

  那个威风地喊着“麻烦让一下”的人,就是我。我还常常喊“集合啦!出发啦”,整个车队就显得气势磅礴,比别的车队有组织有纪律。

  那时候,我们一直在偷骑摩托车。打工买来的摩托车当然不能让我爸爸知道啦,我把它放在离学校不远的朋友家。骑车、改装车、修理车我都很快就学会了,都是从杂志或者朋友那儿学来的,而且技术还不赖。

  那个年代的摩托车一般只能发出简单的“嗡——嗡——”的声音,我最自豪的是,我把摩托车做了改装后,它能发出八种不同的声音。可以有音乐,有不同的效果声,还能插麦克风,变成喇叭讲话。朋友们都羡慕死了,觉得这简直太酷了!一帮人骑摩托夜游,我都是领队——如此特征明显,不被发现也很难。

  我偷骑摩托车被记大过了。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没关系!我是梦想实现家,我有办法。那时我在华冈读戏剧科,高一。华冈虽然是私立高中,但校风严谨,我在学校三年,整整帮学校做了三年电脑输入的义工,才消除了那个大过。

  我为车子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被记过就在学校努力表现,最后以功抵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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