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科普惠农兴村联合行动
围绕精准扶贫战略,组织农业专家,动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特别是“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新农村建设等科普活动,将科普送进乡村,提高农民科技认知水平。
5、开展“科学号”地铁专列、“科普动视”宣传活动
在“科学号”地铁专列显著位置,各地地铁、公交的移动电视上投放科普公益广告、科普动漫、精美宣传贴画等内容,扩大科普日活动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创新文化氛围。
6、开展媒体科普传播专题活动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电子屏、移动客户端等开展科普传播。一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在新华日报和江苏科技报等刊登科普日专版。三是在省电视台有关频道、市县电视台及城市广场电子屏上制播宣传短片。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科协、教育、科技部门和中科院驻苏各科研院所要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周密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广泛联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 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主标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面向公众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主标题—2016年×××学会(省、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副标题—特色活动名称。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进一步突出“重心下移、服务基层、面向公众”的活动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科普惠及民生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及时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扩大科普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宣传优势,提高科学传播速度和质量,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工作考核
活动结束后,根据报送的总结,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特色活动将进行表彰;成绩突出,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将推荐上报中国科协予以表彰。
七、有关材料报送
1、网上填报中国科协材料。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各市、县(市、区)科协等有关单位要根据科普日活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由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8月8日—9月2日直接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hd.kepuru.org/)填写重点活动登记表(参见附件1),省、市、县级管理单位可通过网站查询、审核、汇总基层申报内容。2016年9月2日-10月28日,由省科协向中国科协报送推荐优秀项目包括“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2016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申报内容参见附件3、4)。
2、报送省科协材料。除网上填报中国科协材料外,报送省科协材料如下:一是《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项目汇编汇总表》(附件5),于8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将《2016年科普日活动项目汇编汇总表》统一报送省科协科普部邮箱。各县(市、区)活动项目由各省辖市科协统一汇总后报送,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由省学会服务中心统一汇总。二是《2016年全国科普日省主场活动展教品资源征集表》。参加省主场活动的项目除了填报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项目汇编汇总表》,还须填报《2016年全国科普日省主场活动展教品资源征集表》,申请、确认省主场展位数量(标准展位3m×3m)。
3、报送总结材料。活动结束后,各省辖市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等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汇总工作,并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以及“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016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推荐表(见附件3、4)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活动项目等所有材料统一报送邮箱,数据汇总将以邮箱材料为准(http://jskp@ vip.163.com)。
4、其它。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 moe.edu.cn)、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中科院官网(www.cas.cn)和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三会”精神,深入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新创造创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按照省科协等四部委《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苏科协发〔2016〕15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科技引领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4日-23日在全市各地集中开展,部分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三、活动内容
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大力普及宣传发展理念。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大力普及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意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互利共赢的意识,科技创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共享的意识,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参与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 (二)大力倡导创新创造创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激发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着力宣传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条件,激发广大公众的科技兴趣和创新热情,加强公民的创新动力;着力宣传创造是启发全社会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激发公民的创造潜力;着力宣传创业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提升公民的创业热情和能力。
(三)大力促进公众理解高新科技。围绕前沿科技最新成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向公众展示超级计算、冶金、新材料、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石油化工、智能科技、虚拟现实等高新科技最新成就,让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在展示体验交流中,感受前沿科技魅力,理解科技事业发展,增强民族自豪感。
(四)大力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围绕公众关切的转基因、生物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核安全利用等科技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展览、互动体验、多媒体展示等方式大力分享前沿科技成果在工作、生活等领域中的应用,及时、准确、便捷为公众解疑释惑,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破除封建迷信、弘扬科学精神。
四、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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