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就是基于这种反思性、批判性、实践性的课程观和发展课程观来设计课程,是对“课程即学科”、“课程即教材”和“课程即知识”的课程观的超越。
㈢新发展阶段论与基础教育课程结构的逻辑组织
1。新发展阶段论
日本学者安彦忠彦更具个性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提出了当代儿童个体新的发展阶段论并提出根据其规律实施的不同教育课程。
儿童个体发展的早期,大体可分为如小三个基本阶段:
l感觉运动时期(0-3岁),教育课程应该以游戏、生活活动为主。
l外部语言运动时期(4-7岁),教育课程以言语的认知活动为主。
l内部语言运动时期(9-11岁),教育课程主要以逻辑性的认知活动为主。
学生个体发展后期,即进入青春期的11-22岁左右,是面向自我发展的阶段,可分为如下两个基本阶段:
l个体自我探索时期(11-15岁),它不仅仅是自己特性、适应性和个性探索的时期,而且也是进入到志向、前途、专业探索的时期。
l自我发展时期(16-20岁),个体以探索经验为基础,以不断发展和深化自我个性的经验为目标。
2。基础教育课程结构的逻辑组织
第一阶段,小学1-3年级,以体验性知识和生活性知识的学习为主。
第二阶段,小学4年级-中学3年级,以主要表现为学问性知识学习,并逐渐出现反省性知识和自我知识。学生要通过逻辑性的思考探究活动,来实现法则概念和方法的习得。
第三阶段,高中1年级-大学2年级,以自我知识和反省知识为主。在这一阶段,学生作为面向内在知我得方面,开始关注自我的人生方向、职业选择、适应性和能力等方面,关心自己与外在的不同。这一阶段中,学校的教育课程应该以培养学生自立、内省能力为中心,教育课程的内容以选择性为主,共同性知识作为必要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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