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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3)

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规定,社区建设实行的是以街道管理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目前社区建设中办公场所规划实施、建设资金筹措、辖区企事业单位共建等问题,仅仅依靠街道和社区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二是共建共享机制难实行。目前,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医院、学校的服务及设施和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听任所在单位领导意愿,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难以全面做到共建共享。公安、计生、劳动等网络资源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

  三是社区组织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组织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党支部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设置,履行的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除居委会以外,其它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发育不足,而且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没有形成社区特色。社区居委会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政府机关单位或部门交办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使得其根本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自治功能。诸如向居民收取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仅完成任务的三份之一。居委会普遍反映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2、办公场所保障问题

  目前,还有 1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其中6个无办公场所,6个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见附表一、表二)。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城建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新开发的小区没有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建设问题突出,如南城莲东小区和西陂龙岩大道、龙腾路沿线新开发的小区等。

  二是相关文件内容不明确。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龙政规〔2005〕147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开始,各开发小区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预留3%,5万平方米以上的预留2%作为社区服务用房,但由于该文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些要求都未能得到落实,部分新开发小区预留的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相当一部分小区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单地用物业服务机构用房替代,居委会办公场所被排除在外,造成社区居委会“无址办公”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南城街道清泉社区居委会(所辖恒宝豪庭小区)、中城街道北关社区居委会(所辖阳光翠庭小区)等6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

  三是社区办公用房审批手续难办。全区12个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居委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新建办公活动场所,却无法取得城市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如:东城街道永兴社区居委会,在龙岩第二医院附近铁路边有一块160平方米的空闲安置地,可兴建居委会办公用房,但规划部门至今未审批同意。东城街道东宝社区居委会在老火车站附近有一块2亩地可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用地指标至今无法办理;西城街道莲新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规划部门也划出了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蓝线图,并办理了选址意见书,但在用地审批时无法办理红线图;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新建办公用房仅办理审批手续就用了30多万元,因无后续资金,只好搁置停建。

  3、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2002年以来,市、区、街道和社区建设中虽已投入1000多万元,但年均投入仅130多万元,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按目前的规定,新建一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元,所占的建筑成本比例大。目前全区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达33个,占73%。这些居委会居财收入匮乏,仅依靠市财政对一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补助10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

  二是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偏低。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待遇,其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按2007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570元/月标准计算,我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但目前社区居委会主干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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