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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3)

会议通知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八、公布投票结果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所作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故此,此通知内的议案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有关投票结果将于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后上载于本公司的网页,网址为,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页,网址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8623 63799181

  传真:+8623 63792238

  联 系 人:卢路、李佶懋

  (三)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会回执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2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 5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 5月 26日-2016年 5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 5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 5月 26日下午 15:00至 2016年 5月 2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 41号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6年 5月 20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年 5月 20日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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