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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2)

会议通知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五、活动内容

  (一) “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各街道、各收文单位请于2015年12月4日上午10至12点到同心路参与集中宣传活动,人数每个单位3—5人,各部门、尤其是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印制相关法律法规,悬挂横幅,摆放宣传资料,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两镇要同时同步在各镇广场、公园、集镇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活动场所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流动宣传活动。

  各执法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城管局、国税局、北区地税局、南区地税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卫计局、司法局等)结合自身工作内容,组织人员着规范服装,12月4日上午10点开始至12点,出动宣传车沿城区主要街道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并播放宣传录音,进一步提高“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的知晓率,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影响力。

  (三)组织向宪法公开宣誓活动。各政法机关、各行政执法部门党员干部要组织一次向宪法公开宣誓活动;各镇街、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单位内部至少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或执法业务培训;各收文单位至少要制作一块展板、一期板报、一次活动、一个宣传栏、一场讲座等,通过各种手段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开展网络等新型媒体集中宣传活动。12月1日日至12月5日五天内,党办信息中心要通过西夏政务网等政务网站、“西夏发布”等我区主流网络媒体,各收文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已有公众号(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健康西夏、文化西夏、西夏区司法局等)等互联网新型媒体开展至少三次集中宪法知识宣传活动;各镇街要充分利用辖区已有电子屏、LED显示屏等载体营造良好普法宣传氛围。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将发布宪法知识的宣传截图、照片12月5日前发送至xxqsfjbgs@163.com

  (五)开展 “法律六进”主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帮助基层群众和组织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送法进机关、单位由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开展至少一次法制讲座,送法的内容为党的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理论的重要论述、宪法、本部门法律法规等;送法进农村、社区由民政部门牵头,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青妇及相关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征地拆迁、妇儿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送法进学校由教育局牵头,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禁毒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刑法有关条款等法律法规;送法进企业由工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财税金融、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矿产、环境污染、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六、活动要求

  (一)请各收文单位要及时制定活动计划,并于11月30日前将“12·4”集中宣传联络员与法治宣传车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xxqsfjbgs@163.com,或以电话(13895194010)的方式告知。

  (二)12月4日上午,两镇务必自行组织在辖区人员较为集中场所开展户外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各部门宣传人员要按时到达集中宣传位置,签到并布置好宣传展板、条幅及桌椅开展宣传活动。

  (三)宣传当日,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相关领导将到宣传现场视察并参与宣传,请各单位坚守岗位,提前做好迎接准备工作。

  (四)各收文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做好我区“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各项宣传活动,并于12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至西夏区依法治理办。

  联系人:高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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