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计划(二)
11月14日,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车排子垦区公安局相继组织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部署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兵、师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垦区公安机关“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
七师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米建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师各级公安局机关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着眼新疆、兵团、七师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这一载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认真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形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坚固阵地,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促进民族团结上的积极作用。
遵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七师公安局结合辖区和公安工作实际,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七师公安局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第一批结对认亲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垦区公安局也迅速行动起来,相继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动员部署会议,对各辖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广泛发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二是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支部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重点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确保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警参与”。
三是统筹计划,有效开展。各支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措施、有效推进。
四是建章立制,确保常态。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机制,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先进经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努力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是加强督导,促进落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督察部门,对各支部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分阶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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