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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年终总结

年度总结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法院年终总结汇编10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院年终总结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年终总结 篇1

  20xx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现在就我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二0**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20xx年我主要负责执行立案、债权凭证的发放和查封扣押财产的评估。上半年我共立执行案件件,其中恢复执行案件件,接受外地法院委托和中院省院指定案件件。发放债权凭证案件件,委托评估案件件,参加举行听证会记录次,参加审委会汇报案件记录次,向研究室报送信息材料篇,向高院报送调研信息材料篇(已发表),同时我还积极地完成了执行局和科里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待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措施不够,对于执行工作缺乏深层次的研究,没有联系当前执行工作的实际,从根本上找原因,从根本上分析和研究,只是为工作而工作,理论学习的时间少了,作应付表面工作的时候多了,以致于工作总是浮在表面。

  2、对待工作的热情和耐心不够,综合科的工作繁杂而琐碎,尤其我们的工作是为两个执行业务庭服务,加强业务的监督和指导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这势必与两个执行业务庭快速结案的工作要求有冲突,有时在工作上缺乏与两个业务庭的沟通和交流,有时业务庭有的执行人员态度不冷静时,我缺乏耐心的说明。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1、树立大局意识,处理好个人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

  没有个人工作的发展,就没有全局工作的发展,但个人工作必须服从全局工作,围绕全局工作来开展。必须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果断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科的决定,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科长及局领导反映,同时坚持实事求是,自己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力克服和解决,尽可能为院领导和局领导分忧解难,形成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处理好自己与科里其他同志的工作关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2、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无论做什么工作,人的思想因素是第一位的。我们综合科做为执行的“窗口单位”,一定要树立“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使当事人满意”的思想意识。人民法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任何人不能以人民赋予的权利谋私利,要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综合科是执行工作改革的产物,是执行裁判权的行使者,这就要求综合科干警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练掌握执行程序中的法律知识,并且应掌握审判方面相关法律知识。今年,我科每周要拿出相应时间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通过学习促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同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是执行工作的开端,也是窗口。审查人员的精神面貌、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执行局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按章办事,认真处理每一起案件,热心为群众服务,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科长带好队伍。

  认真学习院里、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处。通过学习规章制度提高自律意识,克服厌烦浮燥情绪,端正思想意识,踏踏实实、全心全意的干好本职工作,确保自己的工作不给综合科的工作、执行局工作拖后腿,不出问题。并配合科长带好队伍,首先管好自己,配合科长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这一年来,虽然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工作中开创性,主动性精神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纠正。希望在明年,各方面工作都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院年终总结 篇2

  到XXX法院任职书记员,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我认识到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我把我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下:

  一、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首先应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结合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大部分。

  (一) 庭前工作主要包括

  1.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要努力克服熟悉案情是审判员的工作,与书记员无关等错误观念。提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主要观点和争议的焦点,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2.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向代理人发送出庭通知书。这些虽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但需要书记员认真仔细核实送达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对缺漏的诉讼材料进行补正,并将送达情况、补正情况及时向审判人员汇报,以免工作脱节。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前,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2)检

  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 庭后的工作

  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有涂改的,要在涂改处加盖书记员印章;

  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骑缝印、核对无异章。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

  4.传唤当事人、通知代理人到庭听判,送达制作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5.裁判文书的送达: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6.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装订,装订顺序原则上是按案卷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和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装订。案件装订完,编写好页码后,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目录及卷宗封面,避免漏填、错填。

  二、如何做好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全面了解,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和关键证据,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等等,作到心中有数,记录有的放矢,从而提高庭审记录质量和效率。

  (二)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间予以补记。

  (三)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四)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一些刚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书记员,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讲到精彩处,书记员就忘了自己的工作,成了热情的听众。

  (五)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一些书记员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把“检材”记成“检裁”,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 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

  (六)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三 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意识

  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工作量大而繁杂,其工作质量又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质。

  (一)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

  由于受书记员岗位职能的限制,与审判人员相比较,书记员从事的主要是一些繁锁的辅助性工作,对于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容易产生厌烦、懈怠情绪。但是,在法院现有的审判管理体制下,每一个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岗位上成

  长起来的,做好书记员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因此,每一位书记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书记员工作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书记员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增强配合意识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书记员负责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这是由法院管理体制决定的。因此,书记员要有一种甘当“配角”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法官出谋划策,拾遗补缺,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环境。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书记员工作内容很广泛,要主动与立案庭、办公室等庭室的联系配合,掌握各部门的运行程序,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书记员之间配合非常重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大有裨益。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对当事人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收取,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关的权利和事宜,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有马虎,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对法院负责。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因此,要本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做好书记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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