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乡镇国土局年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法规股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由法规股牵头,负责我局行政纠纷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 “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局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至11月份,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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