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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的全文及译文(2)

古籍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第8文孝治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译文】:

  孔子说∶”从前圣明的君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即便是对极卑微的小国的臣属也不遗弃,更何况是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了。所以会得到各诸侯国臣民的欢心,使他们奉祀先王。治理一个封国的诸侯,即便是对失去妻子的男人和丧夫守寡的女人也不敢欺侮,更何况对他属下的臣民百姓了,所以会得到老百姓的欢心,使他们帮助诸侯祭祀祖先。治理自己卿邑的卿大夫,即便对於臣仆婢妾也不失礼,更何况对其妻子、儿女了,所以会得到众人的欢心,便他们乐意奉事其父母亲。只有这样,才会让父母双亲在世时安乐、祥和地生活,死后成为鬼神享受到后代的祭祖。因此也就能够使天下祥和太平,自然灾害不发生,人为的祸乱不会出现。所以圣明的君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会像上面所说的那样。《诗经·大雅·仰之》篇中说∶'天子有伟大的德行,四方的国家都会归顺他。’”

第9文圣治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译文】:

  曾子说∶”我很冒昧地请问,圣人的德行,没有比孝道更大的了吗?”

  孔子说∶”天地万物之中,以人类最为尊贵。人类的行为,没有比孝道更为重大的了。在孝道之中,没有比敬重父亲更重要的了。敬重父亲,没有比在祭天的时候,将祖先配祀天帝更为重大的了,而只有周公能够做到这一点。当初,周公在郊外祭天的时候,把其始祖后稷配把天帝;在明堂祭祀,又把父亲文王配祀天帝。因为他这样做,所以全国各地诸侯能够克尽职守,前来协助他的祭祀活动。可见圣人的德行,又有甚麽能超出孝道之上呢?因为子女对父母亲的敬爱,在年幼相依父母亲膝下时就产生了,待到逐渐长大成人,则一天比一天懂得了对父母亲尊严的爱敬。圣人就是依据这种子女对父母尊敬的天性,教导人们对父母孝敬;又因为子女对父母天生的亲情,教导他们爱的道理。圣人的教化之所以不必严厉的推行就可以成功,圣人对国家的管理不必施以严厉粗暴的方式就可以治理好,是因为他们因循的是孝道这一天生自然的根本天性。父亲与儿子的亲恩之情,乃是出於人类天生的本性,也体现了君主与臣属之间的义理关系。父母生下儿女以传宗接代,没有比此更为重要的了;父亲对於子女又犹如尊严的君王,其施恩於子女,没有比这样的恩爱更厚重的了。所以那种不敬爱自己的父母却去爱敬别人的行为,叫做违背道德;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尊敬别人的行为,叫做违背礼法。不是顺应人心天理地爱敬父母,偏偏要逆天理而行,人民就无从效法了。不是在身行爱敬的善道上下功夫,相反凭藉违背道德礼法的恶道施为,虽然能一时得志,也是为君子所卑视的。君子的作为则不是这样,其言谈,必须考虑到要让人们所称道奉行;其作为,必须想到可以给人们带来欢乐,其立德行义,能使人民为之尊敬;其行为举止,可使人民予以效法;其容貌行止,皆合规矩,使人们无可挑剔;其一进一退,不越礼违法,成为人民的楷模。君子以这样的作为来治理国家,统治黎民百姓,所以民众敬畏而爱戴他,并学习仿艾其作为。所以君子能够成就其德治教化,顺利地推行其法规、命令。《诗经·曹风· 鸠》篇中说∶'善人君子,其容貌举止丝毫不差。’”

第10文纪孝行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译文】:

  孔子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服事;父母生了病,要带著忧虑的心情去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杞,要严肃对待∶礼法不乱。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者势必要遭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乱者免不了遭受刑法,在民众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乱、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对父母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食尽心奉养,也还是不孝之人啊。”

第11文五刑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译文】:

  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是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对行孝的人有非议、不恭敬,是眼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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