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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合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题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采购与合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篇一:采购与合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80分)

  案例1(10分):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问题】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案例2(10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问题】

  (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案例3(10分):某年3月,乙商场欲购进春装,遂向数家服装厂发去传真,称本商场欲购进春装,如有新款,请附图样及说明,本商场将派人前往洽谈。数家服装厂均给乙商场回电,并寄去图样及说明。甲服装厂不仅寄去图样及说明,还送了100套服装到乙商场。乙商场在看货之后,因不满意而决定不购买。甲服装厂遂诉至法院,认为乙商场向自己发来的传真属要约,自己送货上门的行为属承诺,合同成立。乙商场拒收服装是违法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商场则认为自己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甲服装厂的送货行为不是承诺,无权要求自己购买服装,应自负送货的损失。

  【问题】

  (1)乙商场发出的传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甲服装厂的送货行为是要约还是承诺?

  (2)乙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4(10分):甲与乙是好友,甲因扩大店面急需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10万元,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该奥迪车的价值为50万元。在丙占有期间,因丁向丙租用该车,丙未经甲同意,即与丁签订了租赁合同。丁因违章驾驶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

  【问题】

  (1)本案中,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2)甲丙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丙是否有权出租该车为什么

  (3)甲可就该车损失向谁主张权利为什么

  案例5(20分):某市政协的综合办公楼进行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上午9时。资格预审公告后,有 15家单位报名参加。

  ①资格预审时,有招标人代表提出不能使用民营企业,应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

  ②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达到12家之多,因此要求对他们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并采用投票方式优选出,7家作为最终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

  ③现场踏勘时,有1家单位因故未能参加,招标人按该单位放弃投标考虑。

  ④有1家投标人因路上堵车迟到了1分钟,11月20日上午9时1分送达,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⑤11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⑥开标仪式上,有 1家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但其投标文件提前寄到了招标人处,招标人因该投标人代表未在场为由,没有开启其投标文件。

  ⑦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书面要求中标人做出了 2%的让利。

  【问题】 上述程序中,请指出有哪些不妥之处?

  案例6(20分):某承包商(乙方)于某年3月6日与某业主(甲方)签订一项施工合同,合同规定,甲方于3月14日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开工日期为3月16日,竣工日期为4月12日,合同日历工期为38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拆迁工作拖延,甲方于3月17日才提供出全部场地,影响了工作A、B,使该两项作业时间均延长了2天,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8个工日,工作C为此受到影响。

  事件2: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某种机械于3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3月30日才进场,造成D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增加1天,多用人工7个工日。 事件3:在工作E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工14个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

  事件4:工作F是一项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进行了覆盖。事后甲方代表认为该项工作很重要,要求工程师在该项工作的两个主要部位进行剥露检查。检查结果为:a部位完全合格,但b部位的偏差超出了规范允许的范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合格后工程师予以签字验收。

  其中部位a的剥露和覆盖用工为6个工日,其他费用为1000元;部位b的剥露、返工及覆盖用工20个工日,其他费用为1.2万元。因为F工作的重新检验和返工处理影响了工作H的正常施工,使工作H的作业时间延长2天,多用工10个工日。

  【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为什么?

  (2)该工程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工期补偿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

  (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管理费和利润不予补偿。则在该项工程施工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额是多少?

  二、论述题(20分)

  结合您所熟知的项目,阐述该项目的采购过程及其合同管理。(20分)

  采购与合同管理考试试题答案

  1.(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案例2

  (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案例3乙商场向甲服装厂的发函是要约邀请,并不受其意思表示的拘束。甲服装厂的复函是要约而非承诺,乙商场对甲服装厂的要约并未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甲服装厂送货的行为并非履行合同的行为,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未成立,因此乙商场也没有接受甲公司货物的义务,因此,甲服装厂因送货而受到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案例4(1)未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依《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签订了质押合同,虽然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质物价值超过所担保债权数额.但该质押合同只具备成立要件.不具备生效要件,因为质押合同的生效以质权人

  占有质物为要件.乙放弃了质物的占有,故乙的质权未生效。

  (2)甲丙之间存在质权法律关系。丙无权出租该车。质权为担保物权,质权人对质物不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除非是为了保存质物价值的需要,因此,乙无权将该车出租。如同上述.出质人甲以自己的财产为债权人丙提供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且将质物典迪车交付于丙占有,甲与丙之间的质权生效,甲与丙之间存在质权法律关系。在质权法律关系成立以后,质物的财产所有权仍归出质人所享有,质权人仅享有质物的占有权,依照《担保法解释》第93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推论,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对质物不享有使用权、出租权和处分权。本案中,

  丙作为质权人,未经出质人甲的同意,不享有将质物奥迪车出租于丁的权利。

  (3)向丙主张权利。质权人擅自出租质物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同上述,质权人在质权关系存续期间,对质物只享有占有权,不享有使用权、租赁权和处分权。擅自使用、租赁、处分质物的行为是侵害出质人权利的行为,因该行为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丙擅自出租该车,致使承租人违章驾驶造成该车灭失,丙应对该车的损失向甲承担责任。丙承担责任以后,可向丁进行追偿

  案例5 ①资格预审时,有招标人代表提出不能使用民营企业,应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说法不妥,属歧视性条件。 ②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达到12家之多,因此要求对他们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并采用投票方式优选出7家作为最终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这样做改变了在资格预审公告载明资格预审办法,是错误的。 ③现场踏勘时,有2家单位因故未能参加,招标人按2家单位放弃投标考虑的做法不妥,法规未要求投标人必须现场踏勘。 ④到投标截止时间有1家投标人因路上堵车迟到了5分钟(己事先电话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的做法是正确的,符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⑤11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是错误的,应由招标人主持开标。⑥开标仪式上,有1家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但其投标文件提前寄到了招标人处,招标人因该投标人代表未在场为由,没有开启其投标文件的做法错误,法规未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都应当接收,密封完好都应当开启、唱标。⑦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书面要求中标人做出了2%的让利违反了有关法规要求的在中标前同招标人不得同投标人就价格等实质性问题进行谈判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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