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010在线作文网!

学术论文:保留买主期待权性质研究(2)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一些学者不承认保留买主期待权为物权的重要原因是按照现有的物权体系,期待权难以定位。对此,力倡期待权为一项物权的申卫星教授接受赖泽尔时间区分所有权的思想,认为保留买主期待权是一项物权,而且是一项所有权,是一项不完全的所有权。主张保留卖主与保留买主对标的物分享同一所有权。这一观点对我国传统的一物一权主义的物权原则产生重大冲击。这一学说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若买受人也享有所有权,那么与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所确立的所有权保留条款相冲突。如若按照赖泽尔教授的时间区分所有权理论解说期待权的性质,买受人得与出卖人共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此种法律关系类似于按份共有,并且按份共有的比例是不断变化的,买受人随着支付价金的数额不断增加,其按份共有的比例就不断上升。依法理,在共有场合,共有物的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或至少占有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行为无效。但出卖人在保留所有权买卖中并非是想和买受人共有一物,在条件成就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发生移转。当买受人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出卖人可依所有权保留条款的约定取回标的物的所有权,这种见解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虽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买受人的利益,但明显与交易中出卖人的实际意图不符。认为标的物的所有权随价金的支付而“削梨”似得发生移转,与所有权的一般理论不符,因为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随着时间流动,而在当事人间形成一种共有关系,“削梨”似的所有权转移,则会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与物权关系明确原则不符。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保留买主期待权不仅仅为一项债权,而是一项物权。所有权保留买卖是以附条件的所有权移转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因此保留买主所享有的期待权从性质上说是买受人所享有的对出卖人以出卖物所有权为担保的限制性所有权。该主张并没有违背“一物一权主义”的物权原则。事实上,出卖人在合同中所订立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只是具有担保的性质,其目的和功能在于让买受人在价款未付清之前以该出卖物为抵押,待买受人价款付清之后或其他债权债务偿还之后该条件失效。因此,出卖人所享有的已并非通常意义上我们所说的所有权,其性质已经转化为一种对买卖合同的进行担保的担保性物权。而此时,买受人对于标的物所享有的期待权实质上是在价款未付清之前对出卖物的处分等部分权能进行限制的所有权。

  考察世界各国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所有权保留在现代经济生活应用已经成扩大化的趋势,因此分析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期待权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是为有一定之必要。

  (一)买受人享有的是受担保权限制的所有权

  根据合同的约定,买受人在合同成立之时享有对标的物的占有、适用和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对标的物侵害时,买受人得以请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事实上买受人已经取得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在该所有权之上买受人对出卖人以该出卖物作为抵押的担保物权。并且该担保是以出卖物的所有权为担保的形式。随着出卖人价款的偿还,该担保物权的效力明显降低。

  (二)出卖人保有以所有权为担保的担保性物权

  虽然在合同中约定,在价款完全清偿之前该物的所有权有出卖人所保留。但是该所有权已经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有权所具有的功能存在很大的差别。出卖人并非想保有该物,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而是想实现该物的交换功能,将其出卖于买方。之所以在合同中约定该条款,只因买方的价款未付清。因此,显然该条款的目的在于担保,其性质也属于担保性物权,但并非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担保物权。而是以出卖物的所有权为质押的担保物权,是一种特殊的担保物权形式。

  在笔者看来,按照合同的约定买受人虽不享有所有权,但实质上与所有权人无异,其对标的物的权利因为合同的关系而产生,但若仅将买受人的期待权定性为债权,是不能完全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和法律地位的。出卖人虽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所有权,但事实上该所有权亦非我们通常意义上所有权所具有的功能,其功能与目的更接近于担保物权。笔者认为,考虑到所有权保留的实质与形式,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并非所有权而是披着所有权外衣的特殊担保性物权,买受人的权利则为受担保权限制的所有权。

  但这种权利的保护有待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法律会随着社会生活的改变而发生相应的变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信用经济的到来,迫使原有的法律作出相应的调整。这样界定期待权的性质,不仅可以防止出卖人利用其保留的所有权侵害买受人的正当利益,达到保护买受人的目的;也可减少买受人擅自处分标的物的可能性,以维护出卖人的担保利益。

  参考文献:

  [2]王泽鉴附条件买卖买受人之期待权[A]梁慧星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165

  [3]王轶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六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594

  [4][6]申卫星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38-239,243

  [5]崔建远我国物权法应选取的结构原则[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3)

【学术论文:保留买主期待权性质研究】相关文章:

1.小议行乞权性质论文

2.信息网络传播权间接侵权研究学术论文

3.保留小学日记

4.保留梦想毕业留言

5.保留的反义及造句

6.保留的反义词

7.保留梦想作文

8.春节员工保留方案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1934360.htm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请自行判断内容的正确性。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zaixianzuowenhezi@gmail.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