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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息产业政策研究热点分析论文(2)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4 共词聚类分析

  4.1 聚类分析形成的聚类树状图和聚类表

  将共词矩阵导入UCINET软件进行聚类分析后,形成了如图1所示的聚类树状图,根据该图判断75个关键词的归属状态,初步将其分为14类。由于树状图较为繁复,因此使用表格形式表示这14类75个关键词,并且在这一基础之上再次简化为6个大类,见表3。

  75个关键词初步划分为14类之后,还可以进一步按树状图从上往下合并(见表3):原1-5类关键词合并为“信息技术与产业化发展”大类,这一大类所包含的关键词最多,涵盖了电子信息产业、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消费、产业政策和战略等多个领域,但总体上来说均属于信息技术和产业化领域下的内容。其次原6-8类合并为一类,即“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大类,除了信息化与信息安全之外,还包含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分析等内容。这些从广义上来理解,均属于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的领域。原第9类关键词“信息资源开发与规划”仍单独归为一类。基于地理信息的服务属性和专利信息的管理属性,可将原第10类并入第11类即“信息服务产业”类关键词,原第12类并入第13类即“信息政策与信息管理”类关键词。最后原第14类关键词“区域一体化”也仍单独作为一类存在。

  4.2 聚类结果讨论

  根据分层聚类的结果可以对国内信息产业研究领域的六大主题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探讨国内信息产业研究所呈现出来的特征。

  4.2.1 信息技术发展推动信息产业业态升级

  信息技术的创新实现了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产品生产,为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围环境[6]。信息产业包括信息工业、信息服务业、信息开发业3个方面,信息产业的类型与信息技术具有密切的关联关系,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软硬件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产业规模由小变大、形态由低级业态向高级业态转变[7]。信息技术具有渗透性、带动性、倍增性、网络性和系统性等特点,推动了信息产业的融合[8]。由于信息技术各环节之间的高度相关性,在产业发展模式方面,一方面呈现出主导产业与辅助产业相配合、上下游产业相配合的策略,另一方面呈现出企业分工配合的战略[9]。这种信息产业链的培养和形成正是我国信息产业业态升级的表现。

  4.2.2 信息安全技术问题成为信息化中的关键问题

  信息安全是当前信息产业研究中仅次于信息技术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领域,但通过文献分析也能看出其存在较多问题。目前我国信息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在于自主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不足[10],缺乏有效的信息安全标准,信息公开中对隐私、安全等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11]。基于对信息安全产业的规模、市场需求和监管、产品和服务的现状进行的调查,有学者认为我国信息安全问题集中于核心软件依赖进口技术,严重制约信息产业发展[12]。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应当对信息安全领域的投资进行政策引导,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人才的培养[13],并构建适合我国的信息安全防范体系。

  4.2.3 信息资源开发与规划关注标准、框架、流程的统一性

  信息资源规划作为信息产业领域的一个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与政府的宏观规划具有密切的联系。从规划层面来看,政府信息资源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数据级的集成规划、信息资源开发技术应用级的集成规划、信息资源管理的业务流程级规划3个方面[14],同时应当考虑信息权利的`保护问题[15]。从操作层面来看,政府信息资源规划的要素框架包括理念和价值观、环境、目标、时间、方法论、工具、执行过程这7个方面[16]。在复杂科学管理系统思维模式下,应当从业务架构、应用架构、信息(数据)架构和技术架构几个层面对信息资源规划进行实施和应用[17]。从评价指标体系来看,信息资源开发与规划包括目标性指标体系、可操作指标体系、调控性指标体系这3个方面[18]。

  4.2.4 政府信息服务对信息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

  政府信息服务是信息产业发展中应用性较强的一个领域,且其公众导向性最为明显。欧美国家信息政策体系的完善对政府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培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目前我国信息服务领域中所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是可利用信息资源范围不明确、技术保护措施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等[20]。对于政府信息服务的提升,政府所承担的主要是市场及环境培育职能、管理和维护职能、政策工具支撑职能以及监督职能[21]。政府在公共信息服务政策内容的系统设计上应遵循全程设计、前端重点设计、以人为本的设计和评估基础上的动态设计等原则。

  4.2.5 信息政策的制定应当解决政策协同问题

  作为政府引导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信息政策对我国信息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因此,该领域研究从政策框架和体系出发,关注体系性设计、政策稳定性等问题,具体地主要集中于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领域[22-24]。目前我国信息政策中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体系性较弱,即已出台的相关信息政策缺乏国家、地方、部门层面的统一考虑;其次,信息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也不强,某项政策的出台主要针对当时所面临的问题,其临时性较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在信息和信息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重视政策协同这一问题。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信息政策主体、目标、问题、内容、形式这5个方面[25],从而构建有效的政策协同体系。

  4.2.6 政策联动和利益协调是区域一体化中的信息产业规划重点

  这一领域的研究独立性和边缘性最强,文献之间联系紧密。这一研究方向与信息产业间接相关,其核心文献是长三角信息法律政策联动机制研究的系列文章,即随着长三角区域规划的正式获批,长三角地区信息法律和政策一体化联动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6]。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信息资源呈现出战略性、稀缺性、分散性、多向性的特点,信息产业的规划也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化发展和利益补偿机制的合理性等问题[27]。区域的协同发展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密不可分,只有实现有效的信息传输和共享,才能保证行政协同、商业互利、产业协调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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