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XX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
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装修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发包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通信地址 : 甲方联络电话 :
乙方(承包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通信地址 : 乙方联络电话 :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4、装饰施工内容:参阅附件《清包施工项目表》
5、承包方式为乙方清包工,合同工程款以总价的方式计算,总工程款中包含所有《清包施工项目表》中的项目费用。
6、工程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
7、若甲方在签约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实另计。
8、施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装修材料,并应按时运达,乙方在甲方把材料运达后当即办理验收手续(检验质量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如甲方供应的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当即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果是甲方引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乙方引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由乙方负责,在明知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如果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相关材料问题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申请下一周所有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和相关材料的要求。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申请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须提供大致精确(+/- 3~5%)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费用和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人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乙方应保证工程期间在本小区内没有其他工程(甲方认可的除外)。
7、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材料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合同余款中扣除,当合同余款不足于赔偿时甲方有权就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未能达到乙方申请材料时所写的要求且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二项第8条优先),工期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应提前商定验收日期,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工程竣工: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三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内容除验收工程质量还包括工程用料是否全部用于本工程,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及时改正并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7、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相邻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因乙方施工不当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相关修复和赔偿。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和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施工中作业人员发生人身和财产伤害应由乙方负责。
10、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乙方自备自理。
11、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由于作业人员不文明施工或野蛮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甲方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不得拖延。如果产生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2、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物业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如果产生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果产生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分四期支付,付款方式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二期:工程完成80%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三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四期:甲方入住2周并确保装修质量可靠后支付乙方¥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千元整)。
2、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完毕,甲方结清所有款项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塘、拖延甲方的合理的维修项目。
3、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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