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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幼儿园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1

  近期,我学习了《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深有感触。通过这次学习,我深深感受到我市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把学前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该条例提出了更为详细、更具指导性的建议和意见,从办学到教学和保育的统一以及教师的成长,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目标与实施方向。

  《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中的每一点都细细地去品味,去反思,条例中提到的每一点都是我在保教工作中对照的标准,并以此审视自身的教育行为。让我们把条例中的内容和精神牢牢记在脑中,化作工作中的行为准则,时刻牢记。

  该《条例》对诸多热点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例如:《条例》中规定,合肥市学前教育机构不得收取与儿童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不得用收取兴趣班、实验班等活动代替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如果学前教育机构收取赞助费、支教费,将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条例还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保育与教育费,但不得跨学期收费。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与教育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依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后公布执行。

  同时,学前教育为在学儿童提供就餐服务的,可以收取伙食费,但收取的伙食费应当全部用于在学儿童伙食,不得克扣、侵占,并按实际核算成本每月结算,张榜公布。《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的有力实施,我会将条例中的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面提升自己各方面的专业素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最佳的环境,相信此条例的实施能让合肥市的9万多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合肥市30万家庭都能尝到幸福甜蜜的果实。

  幼儿园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2

  《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于吉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了我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基本方向,突破了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回应了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规范学前教育行为,维护学龄前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本次对学前教育条例的学习,使我感触颇深。

  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兴趣。现在幼儿的自控能力差,对事物的好奇心持续时间短,老师要利用各种奖励措施鼓励幼儿。

  重在习惯、贵在坚持。其实现在的孩子由于优生优育,智力不会相差很多,关键是习惯。平时我就和孩子说过做任何一件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坚持而且要尽力做好,即使是玩某项玩具或学骑自行车、学溜旱冰、踏板车、下棋等。其实这就在培养孩子做事要有恒心和毅力,做事要有上进心。要么不学,要学就应该有责任心尽力学好,至于达到什么程度,那是能力问题,而现代优生优育的孩子中习惯远远比资质重要。家长应帮助孩子共度难关。孩子在学任何一样内容时如钢琴、书法、画画、棋类等都会有一定时期的困难期,家长应该有耐心并鼓励、帮助他一起度过难关。

  我认为教师首先要热爱幼儿,必须对每一个幼儿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幼儿,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幼儿。其次要为人师表,注重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幼儿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因此,幼儿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尚的人格去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第二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幼儿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第三:我觉得教师要无私奉献,关心每一位幼儿的成长,一名教师应该对幼儿无私奉献,热爱幼儿,尊重、理解幼儿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幼儿。第四: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教师应该活到老学到老,才能胜任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我们就应该不断地给自己充电,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把学习看作一种乐趣,从各种渠道汲取新的营养,使自己变得更为睿智。

  幼儿园学前教育条例心得体会3

  随着春天的来临,我们幼教工作者也迎来了学前教育的春天,《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犹如一股春风迎面吹来,我们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感受到了国家对幼教工作、幼教者的重视和关怀之情。

幼儿园教职工的职责、权力、义务以及幼儿的各项活动细则,通过各项细则的详细诠释,我们明白了幼儿教育不只是托幼机构或家长的事,而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公众应改变对学前教育的看法和态度,创造关心幼儿和重视学前教育的社会大环境。通过学习我们感受到了学前教育之光的温暖,《条例》就像一盏明亮的指示灯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让我们看到了学前教育的光明前途。

  这次学习的重点以及感受最深的还是《条例》中关于保育教育方面的指导规定,它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教育无小事”我们要牢记自己的使命,时刻用条例这面镜子来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儿童和成人一样,是享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他们的需求应受到尊重并得到满足。因此教师与幼儿交往时的态度、方式都应让幼儿感到安全,没有压力,要重视每个幼儿,让孩子感受到老师的爱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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